本文来源:EB5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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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接近9月底了,如果要去美国等表B开放的话,基本上也该是最后的理想行动期限了。前几天,有探讨过一个投资者的案例,如果不去美国等表B开放,小孩可能基本超龄,如果现在就去美国,面临两个关键问题:表B是否会如预期的那样开放?开放之后按照表B递交的I-485能否锁定年龄?
这是,对于不少可能面临子女超龄的家庭,最最关心的两大疑问。
今天,来看下业内最熟悉签证分配的,Bernard Wolfsdorf律师的分析文章,非常纠结的家庭可以参考阅读。
2016年8月8日,美国国务院(DOS)发布了2016年9月的签证公告牌。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的A表(绿卡批准排期)截止日期,史无前例地在四个月内一直停滞在2014年2月15日,排期已经长达30.54个月。
签证公告牌还延续了,对于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申请人的EB-1截止日2010年1月1日,但是我们预期在2016年10月(2017财年开始)EB-1类的排期会取消。其他国家的EB-2申请人的排期截止日是2014年2月1日,预期今年10月排期也会取消。
以下是我们的观察总结:
1. 财年末的排期截止日期
EB-5、EB-1和EB-2的排期都是可预测到的。临近财年末(每年9月30日),年度绿卡配额基本使用殆尽,排期截止日期相应产生。
预期今年10月(2017财年开始)中国和印度的EB-1就将回到无排期(Current) 状态,EB-5的排期情况也应该有所好转。
但是,由于EB-5区域中心项目将于2016年9月30日到期,除非国会在2016年10月的排期表公布(九月第二个星期)之前通过EB-5区域中心项目延期法案,否则EB-5的I5和R5(EB5Sir注:指区域中心计划下的EB-5签证)排期截止日可能会在2016年10月显示为“暂无签证”(unavailable)。
虽然有传言EB-5区域中心项目将会得到60天乃至1年的延期,但是在立法施行之前我们无法断定。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部门主管CharlieOppenheim在2016年8月12日指出,他无法对下一财年中国EB-5的截止日作任何预期,但是他有望在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给出更多讯息。
2. B表目前仍然没有启用
移民局在2016年8月10日宣布9月将不会启用B表。如果B表开放,可以让一些合法停留美国境内的申请人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I-485申请可能可以避免附属申请子女因超龄而丧失随同移民资格。我们虽然无法确定移民局是否会在今年10月或11月像2015年一样开放B表,但移民局在公布10月签证公告板时(9月12日左右)会公布相关讯息。对于一些想要递交I-485的申请人而言这可能是最后的机会,对于一些想要避免随行子女超龄的申请人而言这也将是唯一的机会。Oppenheim先生表示,在与移民局调解督查办公室(Ombudsman’s Office)会面之前,他无法预期未来是否启用B表。
3. 2016财年EB-5身份调整申请
为了推进奥巴马总统《21世纪合法移民系统现代化》报告提出的改革计划,移民局在2015年10月和11月(2016财年初)启用了B表接受I-485境内调整身份申请。B表的排期截止日期是2015年5月1日。
共计859人(其中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844人)在此期间递交了EB-5的I-485申请。这大约是280份获批的I-526申请的移民人数(在EB-5签证名额分配中,每份批准的I-526申请平均占用包括随行家属约3个移民签证名额)。移民局似乎默认了可以通过递交I-485申请冻结随行子女年龄,B表的启用也因此帮助了许多可能超龄的孩子维持了随行移民的资格。
在所有的EB-5申请中,少于10%申请人选在择境内调整身份,因此根据B表递交I-485申请的需求并不高。
下面表格显示了,截止2016年4月,审批等待中的I-485申请数为117,331,同期通过NVC境外签证程序审批等待的申请数量为100,747。
下面表格显示了不同国家以及职业移民类别的等待审批的I-485申请数量。
4. 超龄问题
如果移民局真的开放B表接受I-485申请,仍然有一个关键问题没有得到解答:用B表递交的I-485绿卡申请中,孩子的年龄会根据《儿童移民身份保护法案》(CSPA)被冻结吗?
移民局试图明确:用B表递交的I-485申请满足了CSPA“sought to acquire”的要求,移民申请签证申请在审批/处理过程中的延迟时间可以从附属子女的实际年龄中扣除,从而使21岁未婚子女维持附属申请人资格。
2015年4月15日,移民局在《最终政策备忘录》中指出递交I-485申请满足了“sought to acquire”的要求(EB5Sir注:这是名为:Guidance on Evaluating Claims of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for Late Filings When the Applicant Must Have Sought to Acquire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 Within 1 Year of Visa Availability Pursuant to th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的政策备忘录,可以到移投路网站文档区下载或者微信留言索取)。
另外,2014年11月20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对移民局下达指导,要求其与国务院合作改进排期系统,以帮助实现奥巴马总统在《21世纪合法移民系统现代化》报告中提出的改革目标,提高永久居留体系的预测性以及确保所有预先分配的签证名额没有被浪费。
5. 预谋的移民倾向
以临时签证(例如B-1/B-2商务旅游签证)入境的外国公民,在入境30日内递交I-485申请将被推定为入境时就有移民倾向。这种倾向可能被视作签证欺诈,一旦被确认申请人将永久丧失所有的获取移民身份的资格。
在入境30日至60日期间内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用合理充足的证据辩驳移民倾向的推定。入境60日之后递交申请,通常推定入境时没有移民倾向。此外,证明申请人在入境时无法知道其可能享受到境内调整身份的好处也是切实可行的办法。例如在2016年9月10日前入境的申请人,在入境时通过合法途径无法知道有境内转换申请的可能,因此不可能被认定为有移民倾向。另外,以H和L签证入境的申请人入境后立即递交转换身份申请,也不会有移民倾向的问题。
6. I-485申请人的工作许可以及旅游许可
I-526获批并且有资格根据B表递交I-485的EB-5申请人有资格获取工作许可以及旅游许可。申请人通常会在申请递交3至4个月后批准,取得“二合一卡” (Combo Card)或者“红卡” (Red Card)。卡片有效期为一年,并且可以在调整身份申请等待批准期间得到续期。这种卡片与一般的工作许可证外表相似,但是卡片上会注明“可用作I-512返美证”或者“返美有效证明”。
移民局是否会,根据奥巴马总统的签证现代化政策开放B表,接受I-485申请,对于处在漫长排期中的中国公民是个关键的问题。如果移民局在2016年10月和11月开放B表,对于排期中的申请人而言将是个非常好的消息;对于想要根据B表冻结随行子女年龄的申请人,这也可能是避免孩子超龄的唯一机会。
原文作者:Wolfsdorf Rosenthal律所的Bernard P. Wolfsdorf/Robert Blanco/Joseph M. Barnett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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