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仕移民咨询客户案例
Catherine女士
Catherine女士,40岁,在中国的企业有着上亿销售额,即将上市。2015年年底,Catherine为了扩展业务,在美国开办了分公司,雇员迅速达到了5个。公司运营了1年,一切看起来风生水起、一帆风顺时却遭到移民局拒绝。所以当她打来电话咨询诺德仕她L1签证突然意外失败的原因时,我们能够感到她深深的疲惫和疑惑。
“帮我操持的中介说我这样的人办理很容易。而且我也比别人做的更好。很多人开的根本就是皮包公司,都是中介在那里做假材料。我可是真金白银的雇了5个人,开了公司在真正的运转。我们公司也是实力雄厚。可是移民局直接把我拒绝了!除了你们诺德仕,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咨询谁了。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问题?”
诺德仕总监孙静女士放下电话,真的非常为客户难过。又是一个听了国内虚假宣传的客户,不清楚美国L1签证—绿卡的申请重点,仓促上阵,赶上了最近移民局重点打击L1造假。最可惜的是,Catherine女士和很多一开始就抱着作假材料,欺骗移民局心理的皮包公司不同,她原本是完全可以成功的。
Catherine女士的“委屈”,笔者感同身受:中国母公司2亿销售额,美子公司也雇佣了5名员工,按时发工资缴纳税务,开销并不小;并且真心实意的在美开展着经营业务,访问了老客户、某州商务部和积极拓展新的营销渠道。然而移民局居然拒绝?!
虽然人人都可以递交赴美创办公司的移民申请,但是移民审核申请也是有诀窍的:二级雇佣结构。如下图。
(移民局审核的二级雇佣结构)
美国移民局在审核创办公司的条件时,核心的要求便是“跨国公司高级经理人”,既然是高级经理人,那就需要满足一定的管理结构。高级经理人下必须有至少1层的初级经理人,这也就是美国移民局所能接受的二级雇佣结构。一般而言,高级经理人下应有至少2名初级经理人,初级管理人下至少2名初级员工,综合下来则需雇佣至少6名员工。
那么Catherine女士美国公司的雇佣结构呢?
(Catherine女士美国公司的雇佣结构)
如上图可见,很明显只有一级管理结构,再加上申请人Catherine女士公司一共才5人,其中两名还是兼职。连移民局最基本的雇佣结构要求都没有满足,何谈移民审核通过呢?
Catherine女士坦言,不同机构评估材料和移民申请的服务很不同,自己之前中介材料流程化操作,只为了挣钱,耽误了自己移民,甚至还为自己之后的移民申请埋下不好影响。
Catherine女士说:“移民计划是个大事情,一定要根据自己具体的情况,找靠谱的团队进行合理规划,获得专业的指导。所以,最重要的是找到有成功经验的团队,至少能够告诉我哪些环节可以避免出错。”
这是Catherine女士历经两年时间,才总结出来的心得。的确,在移民申请的路上,每个申请人都不容易。
诺德仕就见过各类申请人的不同故事:比如,诺德仕曾心疼过一位乐女士的经历,以每月50万美金的开销,苦苦支撑公司运营将近1年时间。再比如,诺德仕也曾经帮助过一位张先生,短短5个月时间就完成了L1绿卡申请,比Catherine女士快了1年多。
诺德仕见到的故事有很多,也衷心祝福每一位申请者都能找到专业的机构咨询,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
在100%成功率的过往经验上,诺德仕不骄不躁,继续诚挚专注的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专业的定制化服务,并且一直在为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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