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未成年人可单独入籍

2017年04月28日 加拿大留学邵老师


2017年4月11日,由联邦保守党华裔参议员胡子修(Victor Hu)与联邦自由党参议员莫比那·加弗尔(Mobina Jaffer)联名提交的针对正在审查的C-6法案修订内容获得通过。其中建议修订C-6法案中有关未成年子女的入籍规定,允许未满18岁的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可以单独申请入加拿大籍,无需跟父母一起提交入籍申请。此项修正案在联邦参议院以47票赞成对24票反对获得通过,之后再交联邦众议院审核。

自联邦自由党2016年末执政以来,加拿大的移民政策趋于利好,不但在中国大陆新增签证中心,以便更快的处理签证申请。在移民相关政策上,呼之欲出的C-6法案正在紧锣密鼓的审查中,其中对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入加拿大籍的众多规定有着合理性的调整。此次,联邦保守党华裔参议员胡子修和联邦自由党参议员加弗尔提交的修订内容中,主要考虑未满18岁并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t)的申请者,无需像以前一样必须同父母一起提交入籍申请。在未来C-6法案获得通过后,未满18岁的永久居民(PR)可以在监护人的证明下,单独申请加入加拿大籍。

对于来自中国的移民群体,这是一个更加便利和灵活的规则。华裔参议员胡子修指出,根据中国移民家庭的需要和现状,很多来自中国的移民家庭,最初办理移民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到加拿大居住生活,接受加拿大的教育。而作为父母,其中大部分并没有必须入籍的计划,在孩子在加拿大学习生活的数年中,父母往来中国加拿大,被成为“空中飞人”。按照入籍法的规则,有相当多的家长是不符合入籍条件的,因为未能按规定时长在加拿大居住。造成了短期内无法入加拿大籍,从而影响孩子不能在成年之前入加拿大籍。因为,现行《入籍法》中规定未成年申请者必须同父母一起提交入籍申请。

同时业界人士指出,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PR)较成为加拿大公民,只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能否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力的区别。其它相关福利大致相同。事实上,过往和现行的《入籍法》中不仅明确的给出了入籍申请时,在过往6(5)年中的居住时长等条件。另外一种残酷情况是,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间,如果有刑事犯罪记录,都会对未来入籍申请造成影响。情节严重者,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并遣送回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经历青春期和叛逆期,做出错误的行为,甚至刑事犯罪,都是有可能的。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阿哈茂德·胡森表示按照现行的《入籍法》,有在个别情况下考虑未成年申请者的入籍方法。但是有人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并表示在过去数年中,每年能作为特别考虑的申请只有数十宗,且审理时间过长超过3年。造成了一个现象,原本是未成年申请入籍者,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成为成年人。所以,在C-6法案通过后,新的《入籍法》将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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