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时间5月3日下午四点左右,参议院(Senate) 以45票支持、29票反对、0票弃权的票数通过了C-6号法案修正案。
接下来法案将被送往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进行进一步审核,再得到皇室批准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律。
5年内住满3年即可入籍
C-6法案大大减少了永久居民(PR)有资格申请成为公民的时间,从现行的6年内住满4年,更改为5年内住满3年即可,并且将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可按比例计入住满3年的要求中。
不制造“二等公民”
新法案也将废除保守党之前通过的具争议条款,不会剥夺涉及严重罪行双重国籍者的加国国籍,罪名包括加入武装组织或与加拿大发生武装冲突的有组织武装团体、定罪恐怖主义、叛国罪或间谍罪,不会制造所谓“二等公民”。
扩大免语言要求范围
新法案还废除了保守党C-24法案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表达”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并且将入籍考试免去语言要求的范围扩大,将语言测试的适用年龄由现在的18岁至60岁恢复为18岁至54岁。
未成年人可独立入籍
另一项由保守党参议员维克多·奥(Victor Oh)提出的修正案,将允许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的协助下申请公民身份。根据现行法律,父母和子女在申请时被视为一个单位。如果父母的公民身份申请被拒绝,该文件中包含的子女也不能获得公民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必须等到18岁才能再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