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广告之前先发个红包,已成为很多微信群组的“群规”,但悉尼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汪芷娴没想到的是,她发的一个10元人民币的红包,竟为自己带来了“贿赂”的罪名。
悉尼大学校报honisoit报道,来自中国的留学生汪芷娴,被指控违背了两项学生会章程 8.10.1(1) and r 8.10.1(p)(ii)的竞选规定,并被取消竞选资格。
学生会发现汪芷娴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发红包功能,向大量悉尼大学在校学生“发钱”以鼓励学生投票给她。
另外,她还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候选人投诉,在该校天桥上用粉笔画涂绘“办证”, “迷药“的字样。据悉,大学方面对这段文字的解读是:“如果你们投我的话,我和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和毒品”,因此她涉嫌发布不正当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内容。
针对她的书面投诉写道:“我们认为应该立即禁止汪芷娴的竞选活动,她被指控的违规贿选也应该受到制裁。”
汪芷娴通过自己的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声明,来解释自己被取消资格的原因,并表示这尚不代表USU的最终决定,她和她的竞选团队正着手于对此事件的申诉。
汪芷娴说,学校取消她竞选资格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校方裁决:
‘Complaint 1.1 is upheld. I remedied this bydirecting you to remove the impugned part of the Chalking. You complied.’
根据规则,任何关于竞选拉票的宣传,如果有除了英语之外语言的内容,则须在外语之后加上英语翻译。
包括“迷药”、“办证”、“66666”。
关于这个内容,我确实做得不妥。我的本意是,因为这几个字样代表了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的涂鸦现象。我仅仅是把它当作一个玩笑,希望能够吸引那些同样怀有这些记忆的同胞的注目,从而能通过后面的微信号来支持我。我已经意识到,这两个词本身带有不好的含义,更是不应该被推广的。在此我并没有认识清楚,并忽略了内容的严重性。我想向被这些字样冒犯的同胞道歉。
然而,RO的裁决是基于对这些字样的曲解翻译:
‘That you or your team will provideelectors with fake ID and drugs that make you sleep if you are elected.’(“如果你们投我的话,我或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和毒品“)
这是极其离谱的翻译。它将我和我的竞选团队恶意描绘成卖假ID和迷幻药的形象,改变了文字的本义,并且误导了那些不以中文为母语的人。
校方裁决:
‘The complainant contends that you and your campaign team have offered alarge group of University of Sydney students money, through WeChat’s ‘RedPackets’ functionality, to encourage students to vote for you (Complaint 2).This is also extremely serious.’
我的确是于5月6日凌晨12点53分在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AUD $2)。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有证据可以证明,在我发消息的那个微信群里面,如果要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则必须发红包。这是多次被是被群主(SUBS officer)申明过的规定,并且其他两位中国候选人在该群宣传的时候群主也明确索要过广告红包。只是另两位候选人并没有发出红包,而我却在一开始就自觉遵守了这条规定。其数额之小,性质之朴实,不难让人认为此举并无触犯USU选举条例之处。
大家可以看到我的原话是“希望大家都支持我们几个国际学生”。
按照群规发了一个红包,被冠以“贿选”的罪名,不知道这样的判决,能说服多少人?
汪芷娴发截图说明为何发红包
此外,汪芷娴认为校方没有认真了解具体情况,也没给她解释的机会就取消她的竞选资格,这种做法过于草率。她说:“我尊重相关部门作出的决定,同时我也不会放弃争取我自己应有的权力。”
发红包=贿选?
同为悉尼大学学生的Helen Wu接受SBS普通话电台采访时说,“我不认为汪芷娴的用意是想贿选,因为她是按照微信聊天群里的群规发的红包,而且金额不高,大家也不会因为拿了红包就选她……但我认为汪芷娴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因为在西方社会和系统里的一种文化习俗就应该考虑避嫌。”
她支持学校的做法,但是也觉得被指控的团队应该去向学校解释,并把后续报道通报大家,这样才公平,也不至于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悉尼大学的韩裔学生柳连海认为,学生应该通过更积极、正面的方式争取选票,而不是随便发个红包了事。“选举就是选举,不应有任何金钱的掺入,与金额大小无关。”
参考来源:SBS电台中文广播、玩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