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请勿生硬的直接转发至朋友圈,最好配上诸如“真正的好员工从不贪图福利”等文字后转发~~~~
在高福利的土澳,每一份全职的工作,都配备有超长的年假!少则十几天,多则几十天!而且,在职时间越长,年假也会延长。
对许多小伙伴们来说,年假,无疑是一年中最期盼日子。
忙了一整年,终于可以出门浪的感觉,你们能够了解吗???????
但是!!!!出于某种命运的安排
大家的年假往往是这样的:
年假开始!
突然生病了!!
年假结束,病竟然神奇地好了~~
想一想,你辛苦工作了一年,为自己的假期做好了充份的准备,年假第一天就带着行李泳衣就奔向了机场。
结果机场空调太冷了,到达目的地第二天就感冒发烧,想象中在海滩上晒太阳的一周,竟然变成了在酒店床上咳嗽的一周,那该是多么糟心的事情啊~
PS:目前,关于为何年假期间容易生病及为什么年假结束病就好了等未解之谜尚无明确答案~~~
如果真的碰到了这种情况,可能不少小伙伴就自认倒霉了,假期有限,工作无限,除了一句MMP现在就要讲以外,还有什么办法??
错!!
小伙伴们何不换一个思路,如果这几天你不是在度假,而是在工作,生了病你一定会请病假对不对~~~
病好了,回去上班了,是不是又可以光明正大的请年假了?
既然还有这种操作,为何不干脆将两个操作连在一起操作?
最最重要的是!在土澳这么做是完全合法的!!!!
幸福的泪水哗啦啦有没有??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么做的合法性——
欢迎收看本期的《走进土澳》!
根据Fair Work Act 2009(公平劳动法案),其中Section 89(2)中明确提到:
“If the period during which an employee takes paid annual leave includes a period of any other leave (other than unpaid parental leave) under this Part, or a period of absence from employment under Division 8 (which deals with community service leave), the employee is taken not to be on paid annual leave for the period of that other leave or absence.”
在员工休年假期间,如果包含了其他形式的休假(无薪产假除外);或是因Division8(社区服务工作)而缺席,那么此期间员工休假不计入年假范围计算。
劳动法原文连接: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C2009A00028
劳动法中提出 ——
如果员工在年假时生病或受伤,员工可以使用他们的带薪病假履行员工的休假权,而不是使用年假。
在年假时,雇主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其病假的通知和证据。
雇主不能让员工在生病或受伤时休年假。
仔细的读两遍,你会惊讶地发现:在年假期间请病假是完全合法的嘛!只要为雇主提供生病的证据,医院或医生的证明,就完全可以把年假转换成病假,此举受法律保护。
换句话说:
年假期间生病了,
嗯,休得不好,重新休!
厉害了我的哥。。
除此之外,劳动法中还明确写到:
全职员工每工作一年,都应享有4周年假 [ Section 87 (1a) ]
雇主没有正式理由,不可不合理的拒绝雇员提出的带薪年假的要求[ Section 88(2) ]
当雇佣关系结束时,雇主必须支付员工所有未使用的年假,作为员工最终薪水的一部分。且此支付包括在申请时的年度休假。[ Section 90 (2) ]
而且,在澳洲,并不是自己生病才可以请病假的哦:
为员工的直系亲属,或员工的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或支持,也在请病假的范围之内。[ Section 97 (b) ]
也就是说,
你的太太,孩子,老人生病,
你都是可以请病假的~
怎么样,是不是瞬间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澳洲一向被称为高福利国家
虽然其中也有不少诟病,
但是法律却是实实在在地保障了大家的权利
是所有雇员,甚至雇主坚强的后盾.....
在这样的情况下,
黑心老板,黑工,克扣员工薪水等新闻还是层出不穷,
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我们身处弱势,
而是吃了不懂法的亏。。
不管怎样,假期生病可以重新休,
家人生病也可以请病假,
反正小编是又学到了一招~~~
最后,友情提醒,申请病假请千万不要弄虚作假,毕竟好的福利政策是需要员工、雇主双方共同维护的哦~~~
点击阅读原文,一键掌握布村全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