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杂志回顾】资助子女在新西兰购买房产的相关司法解读

2017年10月16日 逸居新西兰


《逸居新西兰》和《新筑.筑新》即将推出新一期合刊,欢迎预定广告位!

近年来,随着中国移民人数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关系纠纷也不断发生。由于两国法律的不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界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中很常见的一种纠纷是离婚时该如何分配由单方的父母资助而购买的房产。

 

我们以父母资助儿子购买房产的情况为例。在新西兰,假设儿子购买房产时,他的父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所需的资金,而这套房产在购买之后一直是由儿子和女朋友一起居住(不需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妻子)。那么,无论什么原因两人分手,一般来说女方会申请得到房子的一半所有权,当然这也包括了男方父母在购买房产时的资助。

 

新西兰的财产法一般会把这种将一笔资金给予子女的行为推定为“赠与”(Gift)。这意味着由父母资助购买房产的资金是属于儿子的,在婚后也会被界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在夫妻离婚时,或男女双方要结束一段超过三年的恋爱关系时(如上述的例子),父母资助购买房产的资金也将会作为房产的一部分,被他(她)的配偶分去一半。虽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许多复杂的法律条款,但均等分割是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基点。

 

在刚才的例子中,这对父母可以在得知他们的儿子和女朋友分手后,同时也会被告知自己不喜欢的儿子的前女友正在申请得到包括自己赠予儿子的购房资金在内的一半共有财产。为了避免眼睁睁看着儿子的财产被分走一半,多数时候,父母会主张之前资助的购房款是借给儿子的“借款”(Loan),也就是说这笔钱仍然属于父母,不应作为共有财产而被前女友分走。但事实上,除非有借据或者借款合同等证明这笔钱真的是父母的“借款”(Loan),否则法律上会因为父母与儿子间亲近的关系,自然地推定这笔钱是“赠与”(Gift)儿子的。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很多,最常见的结果是离婚或分居后,对方最终成功分走一半父母给子女的资助款项。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作为父母,当决定资助子女购买房产时,在汇款前应该请律师协助拟定一份真实有效的借款合同,证明这笔钱的归属,而且是需要偿还给父母的。如此一来,当子女不得不离婚或分居时,他(她)的配偶才不会理所应当的分走这部分由单方父母资助的购房款。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由此就可以完全避免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但至少这样可以大大增加在子女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胜诉的机会。

 

另外,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想要拿出一笔资金当作借款资助你的子女,还需要考虑把这一点写进遗嘱里。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