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人家的父母打孩子,不举报也得坐牢!加拿大居然还有这样的规定……

2017年10月03日 卡城之窗






阿尔伯塔省有一项法律,规定民众举报虐待儿童、疏于照顾儿童案件,知情不报者可判入狱、罚款。但实际上,执法人员很少引用这项法规,失去保护儿童的机会。


根据《儿童、青少年及家庭加强法》(Child, Youth and Family Enhancement Act),人们若有“合理、可能的理据,相信儿童需要保护”,必须举报,违者可判罚款最高2000元,入狱最长6个月。


这项法规在2003年开始生效,但至今居然从没有被执行过!



前北美冰球联盟(NHL)选手肯尼迪(Sheldon Kennedy)揭露前青少年冰球教练詹姆斯(Graham James)的性侵犯罪案,他说通常有人知道实情,但没有人举报。既然有这项法规,就应该引用。


阿省儿童服务厅长拉林依(Danielle Larivee)说,法规最大的考验是,要入罪某人,必须有充分证据。


她对加新社说:“很难证明,某人知道虐儿事件,但又知情不报。”


拉林依指出,法律仍然有效,同时政府将重点放在公众教育与预防措施上。


“我们要确保,人们明白到,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责任。”


阿省社工协会(Alberta College of Social Workers)会长戈雷戈里(Richard Gregory)说,保留这项法规,很是重要。


卡加利皇家山大学(Mount Royal University)犯罪学家及讲师纳拉延(Ritesh Narayan)说,这项法规没有引用,一点也不奇怪。法律的原意是好的,但是依法起诉,就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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