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加拿大入籍新法案的大日子!

2017年10月09日 加拿大移民就业学业咨询


为什么我选择在今天说这件大事,因为昨天全网都因为小鲜肉的恋情瘫痪了,流量被带的风生水起使我根本不敢搞事情啊....



在我们放假的第四天也就是10月4号,加拿大移民公民事务部长艾哈迈德·胡森(Ahmed Hussen)宣布,通过C-6号法案来实施“公民权法案”的改革,为希望获得加拿大身份的人们提供更多灵活的帮助及服务。



除了废除C-24号法案的某些规定,对于申请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实际出现的重大变化和满足语言和知识要求所需的年龄将于2017年10月11日生效。



新要求将给年轻的和年长的符合要求的移民,获得公民身份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新要求还将帮助已经开始在加拿大生活的人更快地获得公民身份。


“公民法”的更多修改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或在2018年年初生效。有关“公民法”过去的,目前修改及将来修改的内容及其生效日期,请阅读“C-6条例草案”。



据星报报道,新的入籍法实施后,预期入籍申请人数会增加,扭转过去五年入籍申请减少的趋势。根据政府的数据,截止3月31日的过去一年,加拿大入籍申请人数是108,635人,而以往平均每年申请人数是20万。


移民组织表示,收紧入籍要求不利于新移民融入和参加选举。移民部长Hussan则表示,入籍是移民融入加拿大的最后一步。前政府设置的那些不必要的障碍是在损害我们这个国家。


部长也指出,入籍的条件放宽后移民部会确保配备资源应对增加的申请个案。不过,他表示入籍申请费用没有变化,成人$630加元,18岁以下未成年人$100加元。


C-6修正案的重大修改

 主要包括:

缩短入籍时间


移民申请入籍必须居住的年限从现在的6年内住满4年,改为5年内住满3年。

留学生、工签人士以及难民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50%折算入居留时间,最多可折算一年。换言之,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留学生,在拿到枫叶卡之后,只要再住满2年就有资格申请入籍。

允许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请入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


新法案降低了语言要求:入籍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由64岁以上,降低至54岁以上。


允许公民自由迁徙


原C-24法案规定“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里,取消了“留加意向”条款。入籍后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无权取消公民国籍


原C-24法案对公民进行了区分:对于加拿大出生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公民,无论怎样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后入籍的公民可能被剥夺国籍,如犯严重刑事罪行、叛国,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

新法案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另外即使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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