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福州籍华妇陈女士与丈夫林先生结婚25年,自2006年丈夫不想为她和孩子支付房租离开家以来,她靠在曼哈顿一家衣厂工作的工资,一个人含辛茹苦养大三个孩子,却在日前听同乡人说自己「被离婚」,一查才发现丈夫竟找人伪造自己的签名,并向法官表示两人没有孩子,已于5月12日办完离婚手续。律师建议她向检察官投诉,要求丈夫支付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
陈女士9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律师。据她介绍,她和丈夫1992年在中国结婚,1996年她来到美国,丈夫次年从旧金山进入美国时被抓进移民监狱,后通过政治庇护拿到绿卡,为她和大女儿申请到绿卡。1994年出生的大女儿1999年来到美国,陈女士于2000年和2001年分别生下小女儿和儿子。谁知从2006年开始,在密西根州一家餐厅打工的丈夫竟因不想给家人付纽约的房租而不再回家,「他说自己一个月就在家住两天,为什么要付房租,还不如去住旅馆,搬出去以后就再也没回家住,也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
陈女士只能靠自己打工养活三个孩子,「他没几年就回到纽约,也没有回家,孩子打电话让他买水果来吃,第二通电话就不接」。日前,陈女士的姐姐突然从同乡人口中得知,林先生已与陈女士离婚,从没收到任何通知的陈女士一头雾水,到婚姻法庭调出档案来,大女儿才发现,林先生于2017年1月25日到地保官那里表示自己把离婚文件亲手交给了陈女士,此后更有人顶替陈女士在地保官的见证下签下离婚协议书,其中更指出两人没有子女,法官也已于5月12日签字同意两人离婚。
「我的签名都是姓在前,名在后,伪造的签名是反过来,大女儿看了也说『妈妈这个签名跟你的有天差地别』。」陈女士非常不解,为何林先生用这种方式结束婚姻,「离婚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正正规规地离,不想告诉我,法院也有我的地址,可以寄信来,不要这样,怎么能说没有孩子? 」陈女士家人怀疑,林先生突然离婚的起因是他目前的女朋友没有身分,担心被遣返。林先生还刚在9月买下一处105万元的房子。
律师戴禺表示,在纽约州离婚并不难,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性格不合就能离婚,不需要一方有错,但法官在签字前要解决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双方收入多少来分担。「他们的离婚已经不可避免,但伪造签名可以向检察官办公室反映,由检察官来决定他是否伪造文件,如果是刑事诈欺,他可能以后绿卡会保不住。」林先生已向法官谎称自己没有孩子,那么他也无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双方报税的情况,负责两个未成年孩子21岁以前的生活费。戴禺建议林女士赶紧请律师,到她目前居住的史泰登岛的婚姻法庭关掉离婚案,再追究抚养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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