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的澳财术语来聊一聊澳洲的商业形式。
Sole Trader(个体经营户)
Partnership(合伙)
Trust(信托)
Company(公司)
顾名思义,Sole Trader是个人经营业务的一种形式,常见于规模非常小的业务,如街边小摊。用一个不恰当的词来总结就是“公私不分”。个人对业务全权负责,个人资产即业务的资产,业务收入即个人收入。
只需澳大利亚业务注册号码(ABN)和名字,就可以开始运营Sole Trader了。无需另外设立银行账户和其他复杂的手续,是在澳洲运作生意最简单、最便捷、最廉价的一种形式。
小A想自己做个煎饼果子铺,拿出自己的积蓄1万元,租了店面,买了设备和材料,准备自己大干一场。这个情况下,小A就是Sole Trader。
合伙是另一种业务形式,通常是由几个人共同建立,因此得名“合伙”。个体经营户与合伙有着非常多的相同点,如不构成独立法人、无限责任等等。
从另一个角度说,合伙有些像多个个体经营户的合体(最多20人)。大伙出钱,大伙出力,大伙分钱。这种形式常见于朋友或者亲人之间的小型业务。
小A在煎饼果子铺失败后,非常不甘心。因此他找来了小B和小C,决定一起开一家奶茶店。小A、小B和小C分别出资5000、3000和2000元,共计1万元。在这个情况下,奶茶店就是合伙形式。
信托就是委托人(Settlor)把资产投放到名为信托(Trust)的主体下,由受托人(Trustee)进行运营,最终产生的收益按照委托人的指定分配给受益人(Beneficiaries)。
公司或许是大家最熟悉的一种业务形式了。它和个体经营户、合伙不同,公司构成独立法人。也就是说,公司可以起诉也可以被起诉。
根据有限责任制,可以将公司分为两类:有限股份公司、担保责任公司。
有限股份公司(limited by shares)由股份所组成,股东通过认购股份对公司进行负责。如果股东是全款支付股款的,那么无论公司发生如何变动,股东的个人资产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股东欠着应付股款,那么该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应付股款的部分,绝大多数的商业机构都是有限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