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
周伯云
2013.12.14 善林金融成立
2015.7.13 善林金融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下令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2015.12.16 善林金融因虚假宣传再次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10万元罚款。
2017.11.20 善林金融又因发布虚假广告等,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2018.4.9 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向上海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8.4.24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警方通报
2018年4月9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调查。截至发稿时止,“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小编帮你划重点
1,八人被捕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2,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周伯云是在2018年4月9日自首,4月24日被批捕,大概是被拘留了15天。而刑事诉讼程序中,从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捕的最长期限可以是37天,比如张小雷案,就是在被拘留接近37天的最后期限,传出了被批准逮捕的消息。
目前公布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罪名其实是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P2P平台的常见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线下门店1000余家
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资金去向一直成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将业务转向线上,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
5,金额巨大,超600亿元
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6、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7、项目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所谓并无盈利能力:一方面,这说明善林金融所投资的项目不具有盈利能力,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项目真实存在,不是虚构项目,甚至在资金规模方面都可能是不存在虚假的情况。
8、警方对投资人的提示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小编帮你回顾近年来集资案
e租宝
581.75亿元
2015年12月18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遭到有关部门调查,随后,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行。在目前国务院处非办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相关材料进一步披露了这一案件的细节: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中晋系
400余亿元
2016年6月22日,据上海法院官网公布的消息,据公诉机关指控,中晋系母公司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太控股”)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达400余亿元,部分集资款被国太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消耗、挥霍,致使案发时未兑付本金达48亿余元。
钱宝
未兑付金额300亿元
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来到南京公安局写下一纸声明,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自己“向投资人吸纳资金,如今无法兑付本金利息”;前两天,警方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持续“借新还旧”向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达300亿元。
泛亚
430亿元
由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昆明信息港发布的《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显示,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数据显示,泛亚事件波及22万投资者,金额高达430亿元,影响巨大。泛亚事件是由该交易所旗下一款产品“日金宝”所引发的。该产品是一款资金随进随出、年化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的项目,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事实上,善林金融是个很高调的企业。
小白君
善林金融参与中国女排高级赞助商,在央视黄金段、各大卫视甚至纽约时代广场、伦敦希思罗机场投放广告,在全国有超百家分支机构,参与发起各类公益活动。
现在,善林金融的公众号依然正常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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