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凉凉:国产神药还是神广告?

2018年04月17日 澳洲折扣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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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诸位念一句广告词:“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想必很多朋友对这个鸿茅药酒不陌生,它是广告中的“常客”,最近几天更是成为舆论焦点。各种大牌演员像陈宝国,张铁林都是他的代言人。
最近更是常常出没在火热的电视剧集中,比如《我的老爸是奇葩》、《我的!体育老师》等等。

三个月前,因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酒”,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到厂家所在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近日,“红星新闻”“春雨医生”等媒体和自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和披露,引起了广泛关注。

警方是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为由抓捕谭秦东医生的。根据警方的《起诉意见书》可知,谭秦东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发布了该文,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网站点击等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千点击,转发(分享)不过一百多次。但鸿茅药酒声称,受此文影响,有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这应是谭秦东被抓捕、刑拘并准备起诉的原因。


今天,人民日报带来最新的更新,国家药监局责成内蒙古分局进行事件调查,鸿茅药酒可以说基本要凉了。




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甚至很有可能倾家荡产。比如摇滚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因为没有喝百事可乐饮料而受到惩罚,并被公众列为普遍讨厌的知名人物;影视剧演员菲德勒尔为一种治疗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的药物代言,被查出虚假代言后,不仅要将150万美元的代言酬金上交给警察署,另被罚款5万美元,3年内被禁止参与拍摄任何媒介广告。


在法国,关于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定,也是非常严格的。立法不仅规定广告必须真实、禁止误导消费者,还规定不允许那些定期在有关电视新闻节目中露面的人用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一旦有虚假代言,还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遭遇牢狱之灾,一位电视主持人就曾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因此,法国明星不会随便接受代言广告。


在韩国,政府通过预审制度来规范电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电视广告由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进行预审,所有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广告在正式播放前必须经过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自行播放的广告,将被视为非法广告。


在国内,明星代言广告同样有要求,然而

既然是药品,就有严格的剂量要求,也有特定的适用人群。广告法中也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用保健品的广告模式来宣传药品,既违背了法律规定,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不负责任。这种“夸大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违法广告,为何会有禁不止、屡屡发生?


鸿茅药酒广告满天飞、销量节节高,有人评价为“一直在道歉,从未停违法”。其实,还有一些“神药”,也是“喊得响,卖得好,效果差”。广告轰炸、虚假宣传,让消费者深受其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到近25%。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足,违法成本低。



以对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处罚为例,往往是“没收广告费用715.8元,罚款715.8元”。三位数的惩处相较于千万量级的收益,犹如杯水车薪,根本无法产生有效震慑。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把握广告尺度,才能让违法者畏惧、逾矩者后悔。这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的行为,于理于法都很难宽容,应该以强有力的措施把“通报违法”变成“依法严惩”。


广告平台与当事企业,都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无论是网站、客户端,还是电视台、报纸,抑或是可以植入广告的电影、电视剧,都不应该为了广告费而违背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应该看到,舆论监督并不是要彻底否定鸿茅药酒的药品价值,而是要让鸿茅药酒回归药品定位,不再用虚假的保健品广告赚取利益。


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摒弃面对舆论监督的对立态度,善于从舆论监督中吸取教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事实上,更多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正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所回应的,要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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