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澳洲审慎监管局(APAR)于今日正式宣布,投资型房贷年增幅不得超过10%的规定将被取消。
审慎监管局在今天上午发布声明称,鉴于最近两年的贷款状况有所改善,于2014年12月推出的“投资型房贷年增幅不得超过10%”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合如今的市场环境。
审慎监管局在声明中表示:“授权存款吸纳机构(ADIs)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提高了贷款标准,增强了资本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将于今日致信ADIs,建议他们取消投资型房贷增幅上限。”
澳联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澳洲投资型房屋信贷的增幅为2.8%。而在投资型房贷年增幅上限制度实施之前,这一数字曾达到10.8%。
审慎监管局主席Wayne Byres,市场风险依然存在,部分监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他说:“对贷款人的开支和债务评估工作仍需加强,贷款监管依然不能放松,审慎监管局也希望能在这方面得到ADIs董事会的承诺。”
审慎监管局还表示,独立的信贷机构必须证明在过去的6个月内,其贷款增幅低于10%。否则,之前的增幅上限制度仍将继续。此外,那些不符合审慎监管局指导原则的机构,也必须遵守之前的增幅上限制度。
另外,他们希望信贷机构能够各自出台内部规定,限制那些债务水平高且收入水平较低的贷款人继续借贷。“希望信贷机构能够考虑到客户的贷款总额,而不是只看他们是否符合贷款标准。”
Byres表示:“审慎监管局仍将密切关注信贷市场的变化,只付息贷款的规定也将继续实行下去。我们还将与金融监管委员会协商,考虑是否要进一步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采编自今日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