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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西兰Day7传媒(ID:nzday7)
新西兰监狱条件好这件事儿
小伙伴们应该早有耳闻
几年前就有一位kiwi大叔准备玩越狱
结果刚好赶上冬天
大叔怕被外面的世界冻坏了
所以做了个小决定
回来继续享受监狱里的免费暖气
最近又有另外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一位假释在外的kiwi女犯人
给惩教部部长写了封信
申请监狱的“永久居留权”
原因就是外面太过凶险
自己的生活会没有保障哒!
这波操作是不是非常神勇
她怎么想出永久居住监狱这样的“好主意”?
今天就来讲讲她(他)的故事
01
她(他)是谁?
早在2005年时,还是男人身份的Francis就曾因多次非礼男童,被判刑1年3个月。被收监时,就已确定为HIV病毒阳性,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刑满出狱后,又在2010年再次入狱,这次被指控性侵和强奸“多名”男童和女童,最终被法院宣判有罪,并获刑9年4个月。
他很可能把艾滋病传给孩子,用四个字形容:真不是人。
事实证明,这些受害者家属的担忧,一点都没错!刚刚获得假释两个月后,McKay就因违反假释条例,被重新带回了监狱。
惩教部门认定,在假释期间她以接客卖淫为生,收取现金和冰毒,严重违反了保释法相关规定,这回想要在2019年刑满前出狱基本就不大可能了...
有个坏消息要跟大家说,我又进去了,这次是因为我违反保释法出去工作了(其实就是接客换冰毒..的工作..)。
我不认为自己应该再从监狱走出去,原因有以下几个:
首先,我不想回到社区生活,因为在那里总有人对我指手画脚。
另外,我不可能再有正常稳定的生活,而且在外面我的生活质量也会明显下降。
再有,让我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可能对所有人都好。如果我获释,很可能就是重操旧业,以卖淫为生。这就意味着,我会将携带的HIV病毒和丙肝病毒传播给更多更多人,对社区造成威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
因此,我请求惩教部颁发公共保护令(Public Protection Order)让我可以永远留在这里...
等一下...下...
公共保护令不是司法机关保护民众用的吗
怎么犯人还可以自己申请吗?
没错,公共保护令是为了确保高风险罪犯在刑满后,仍然被关押在监狱内,以免对公众造成危险所设立哒。
新西兰从2014年首次引入到现在,惩教部只向法庭申请过8宗公共保护令,其中只有3宗获得批准。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连环性侵了很多!很多!很多!男童的Glen Anthony Douglas,他在服刑结束后,惩教部因其极大的再犯可能性为由,向法院申请了公共保护令,并获得批准。
而且,公共保护令每年都会重新评估,如果风险程度降低,就会和其他刑期结束的罪犯一样释放出狱。由此看得出,不是“罪大恶极”,危险系数破表,惩教部是不会动用公共保护令哒。
这么看来McKay的请求就很尴尬了...她“威胁”要散播艾滋病毒的事儿,政府不能全然不管,不然很多无辜孩子可能遭殃;不过,监狱又不是福利院,总不能你不想出去,监狱就得一辈子养着你吧...(那些还想重新生活的狱友们很可能希望她..走得越远越好...)
惩教部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做出暂时驳回她“永居”申请的决定,但承诺等到2019年9月刑满前,再对她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评估...
看到这里
真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这件事
她自己或许早已放弃了这趟人生
但对更多还在努力生活的人来说
非常无解!
新西兰总不能再为这些放弃人生的人
再造一所更高级的监狱
就为了给他们提供一个避难所吧...
现在这种情况
好尴尬啊 x 2
你有什么高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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