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西洋参考(iwestbound)
相当长一段历史里,同性恋群体都是不被主流社会接纳和认可的边缘群体,风俗、伦理、宗教和法律从各种角度限制了同性恋群体的自由。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靠着同性恋群体的不断争取,同性权益终于一步步得以实现,在欧美许多国家,同性恋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婚姻地位。
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之父:图灵,1952年因同性恋被控“明显的猥亵和性颠倒行为”,被迫接受雌激素注射,1954年自杀
部分人可能对于同性恋为何如此执着地追求同权、同性婚姻合法化感到费解,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婚姻及其相关制度都是建立在异性婚姻基础上的。在同性婚姻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情况下,没有家庭(如子女的监护权,部分同性伴侣会领养子女)、财产(如共同财产、税务、继承、遗产税等)、社会(如医疗保险、探视、代做医疗决定、代行权利、移民等)等多方面的平等权利。
LGBT平权运动的“彩虹旗”
同性恋婚姻在中国大陆仍然不被法律认可,以我国目前的婚姻法规定,只允许男女双方登记。中国的同性恋相关问题曾经有过进展,虽然速度相对慢。1997年刑法废除流氓罪,同性性行为实现了非罪化。2001年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将同性恋除名实现了同性恋的去病化。
中国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当事人胡明亮、孙文麟
但是最近几年,这种迟缓的进度也看不到了,甚至出现了倒退。2016年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共同发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将同性恋和乱伦、性变态等并列为非正常性关系。由此,一批和同性恋相关的网剧等影视作品被下架。
《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相关规定截图
4月13日日晚间6点55分,新浪微博官方管理员发出一篇公告,部分内容写着:“为了进一步营造晴朗和谐的社区环境,微博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现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针对违规漫画、游戏及短视频内容的集中清理行动。本次行动的主要清查对象包含:涉黄的、宣扬血腥暴力、同性恋题材的漫画及短视频内容,如包含以下特征的内容:”腐、姬、耽美、本子”。”
新浪微博官方通告
如果说此前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还是“民间协会”对行业内部的规定,那么新浪微博这种行为就是要求网民“人人过关”了,不只是同性恋,哪怕只是腐女、耽美这种“叶公好龙”式的同性恋情文艺作品爱好者也不得通过。
行动来的很快,一天之间很多运作了多年的微博遭到了清理。
同志之声微博编辑部宣布停止工作
很多人开玩笑说,不要让同性恋朋友请你吃饭了,他们的每一分钱都是拿来准备移民的血汗钱。这固然是对无奈现状的调侃,却也是一条真的可以选择的路。不只是中国的同志,其他保守国家的同性恋者也将移民到欧美等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国家当作目标。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世界上有哪些国家,适合同性恋者生活。
在亚洲,中国台湾是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2017年5月24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宣布,现行的'民法'未允许同性婚姻违宪,立法院需于2年内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则比照现行婚姻自动生效,也就是说,最晚到2019年5月24日,台湾地区将实现同性婚姻合法。
台湾LGBT游行
很多人可能认为日本也是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其实日本也不是。就在本月,日本福冈市政府宣布从2018年4月起,将承认同性伴侣,实行“同性伴侣宣誓证书制度”。福冈市是日本第七个实行类似制度的地方政府。而这个“同性伴侣宣誓证书制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可用于例如租房、医院探视等情况,虽然比起台湾这种一步到位的法律要差很多,但基本上保障了看病、住宿等法律上的需求。
2015年日本东京都涩谷区通过同性伴侣誓约制度后,日本拍摄了一部迷你剧Transit Girls
从世界范围来看,2001年,荷兰通过立法,取消缔结婚姻有关性别的限制,成为第一个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并认可其婚姻有效性的国家。
世界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现状
目前,包含尚未全区域执行的英国及墨西哥在内,目前全球总计有26个国家拥有合法的同性婚姻制度,承认同性婚姻的权利并准予注册,而奥地利以及哥斯达黎加,亦先后经其宪法法院或国际人权法院确立通过同性婚姻的法律裁决。
除了美洲的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及智利之外,欧洲的斯洛文尼亚、瑞士及亚洲的尼泊尔等国也在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过程获得比较快的发展。
此外,14个国家及其本土内的司法区域承认民事结合,在权利与义务上与传统婚姻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不称作“婚姻”;6个国家的部分地区或全境承认其他国家或本国其他司法区域的同性婚姻,但在本地区不予登记。另外,全球几十个国家及地区,有关同性婚姻的政治与法律辩论正在进行中。
在这些国家中,包括了很多热门移民国家。
1.美国
美国是二战之后同性恋平权运动的主阵地。1969年6月28日的石墙骚乱(Stonewall riots)被认为是现代同性恋运动的出发点。同性恋者开始大规模的组织起来要求合法的地位、社会认同和平等权利,保卫同性恋者免受憎恨、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歧视成为美国同性恋权利的主要议题。
石墙骚乱:警方对同性恋酒吧和夜总会的搜捕行动引发一连串自发性暴力示威冲突
美国国会于1996年通过《捍卫婚姻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简称DOMA),第一次在联邦政府的层面上将婚姻定义为只限于一男一女的结合,并允许州政府可以拒绝承认在其他州上发生的同性婚姻的有效性。
2004年5月22日,马萨诸塞州成为首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份。2005年,在“公民争取平等保护诉布鲁宁”一案中,法院认为禁止承认同性关系的做法违宪。但是该判决此后于2006年被美国第八上诉巡回法院推翻。
美国LGBT游行中的参与者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捍卫婚姻法案》违宪,联邦政府承认由州政府核发的同性结婚证书,随即各州法院陆续宣布各州的禁令违宪。2014年10月,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印地安那、俄克拉荷马、犹他、弗吉尼亚、威斯康星等五州州政府对于联邦上诉法庭判决的上诉,婚姻合法化的州数增加为35州,涵盖人口数超过总人口的64%。
彩虹色灯光装扮的美国白宫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婚姻的权利受到宪法保障,州政府不得拒绝发与同性伴侣婚姻证书,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国公众对于同性婚姻的支持呈上升趋势。2005年,当被问及“同性恋者间的婚姻是否应该受到法律认可,并具有与传统婚姻相同权利”一题时,只有28%的受访者支持,68%的受访者反对(剩余的4%表示不确定)。但当在2013年进行这个问题的调查的时候,5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支持同性婚姻,41%表示反对,剩下的9%表示不确定。
2.加拿大
加拿大可以说是最受同性恋者欢迎的移民国家。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参与LGBT游行
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性别中立的《民事婚姻法案》,自此加拿大从联邦层面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使得加拿大成为全球第四个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同性伴侣注册结婚的国家,亦成为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国家。
早至1999年,加拿大即将大部分与婚姻相关的权益赋予同居的同性伴侣。在《民事婚姻法案》通过前,加拿大的十个省和三个地区中有八个省及一个地区先后经由各法院裁决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覆盖全加近90%的人口,且有超过3,000对同性伴侣在这些地区登记结婚。加拿大人对于同性恋的支持也是很明显的,2012年,由论坛调查(Forum Research)发布的民调显示,66.4%的加拿大人赞成合法化同性婚姻。在魁北克省,支持率甚至达到了72%。
加拿大政府和加拿大人对同性恋一直持积极态度
而且,加拿大是接受同性配偶申请移民的。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认可申请移民的外国公民与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注册的同性婚姻。移民部亦认可国外同居的同性伴侣所申请的家庭移民,但是要求同性伴侣提供法律证明且同居一年或以上。平心而论,这个要求并不高。现在,加拿大已经成为同性恋者心中的第一理想国,我国亦有很多同性恋者选择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更是一个适合移民生活的国家
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017年12月7日,澳大利亚联邦众议院正式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意味着澳大利也成为全球第26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至此,“全球所有英语文化圈国家已全部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得知法案通过的庆祝人群
而在此前,澳大利亚统计局受政府委托,于2017年9月12日至11月7日进行全国自愿性同性婚姻邮寄调查,于11月15日公布调查结果,澳大利亚公民中61.6%支持同性婚姻。这次投票共有1272万人参与,投票率达79.5%。
场外等候消息的同性情侣
今年1月9日,是澳大利亚同性婚姻合法第一天,零点钟声一响,很多同性伴侣就迫不及待地举行了他们等待多年的婚礼。
合法化第一天举行婚礼的澳大利亚同性伴侣
2012年5月14日,新西兰工党国会议员路易莎·沃尔表示将会提出私人条例草案《婚姻(婚姻定义)补充法案》,以正式允许同性恋者得以合法结婚。2013年4月17日,法案以77票支持与44票反对而获得通过。4月19日法案从新西兰总督签属法案获得御准,并在2013年8月19日正式生效。
4.德国
早在2001年8月1日,德国政府就允许同性伴侣可以成为已登记的生活伴侣关系,并且赋予他们除了共同收养和租税优惠以外的绝大多数基于(异性)婚姻关系而享有之权利。
2009年10月22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表示,所有基于(异性)婚姻关系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都应该延伸适用于(同性)已登记的生活伴侣关系法之上。
勃兰登堡门亮起了彩虹色
基于此,2017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院以393票同意、226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同性婚姻法案,让之前民事伴侣制度里,同性伴侣无法享有领养小孩的问题,透过结婚来获得解决。德国联邦参议院在2017年7月7日通过了该法案,法律在同年10月1日生效。
欧盟各国同性伴侣法律关系现状
至此,欧盟主要成员国都已经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大法官和最高法院的其他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一道,都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投下了赞成票。
每位大法官都为自己的投票做了说明,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写道:“他们(同性恋者)的愿望是不要被迫孤独地生活,被隔绝在一项历史悠久的文明制度(指婚姻)之外。他们希望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的尊严。宪法赋予他们这项权利。”
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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