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萨奇和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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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媒体报道:
本周二,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它将废除联邦法律中要求强制驱逐已被定罪移民的规定,因为该法规违宪,未明确何为暴力犯罪。对于一直力主对移民加强执法的川普政府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联邦移民法规定,如果一个非美国公民犯下了要面临遣返的罪行,当此人在地方监狱服完刑后,联邦政府可以立刻接手拘押此人,并且启动遣返程序。过去20年,这项规定遭到很多人权维护者的反对。他们认为,许多家庭,包括长期合法居留人士,被该法律拆散,因为它把大量刑事罪名均列为自动驱逐或拘押的事由。
周二,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5票对4票的表决结果,判定这条联邦法律违宪而无效,因为它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是暴力犯罪。
而正是,去年由川普提名的,理应是保守派的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加入自由派法官的阵营,投下了关键的一票,川普着实被打了脸。
案件背景:Sessions v. Dimaya案
James Garcia Dimaya,菲律宾出生,1992年,他13岁时合法移民来美,他因为两次入室盗窃,被认定有“暴力犯罪”,正面临遣返。
由于Dimaya就两起盗窃案表示认罪,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启动了遣返程序。ICE认定,Dimaya的罪行符合“暴力犯罪”,根据移民法,他理应被驱逐出境,尽管他并没有实质性的暴力行为。
Dimaya的官司打到了旧金山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该法庭判定ICE对“暴力犯罪”的界定太过模糊。最高法院维持了这项判决。
围绕此案的讨论开始于2017年初,那时大法官斯卡利亚刚刚去世,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展开了激烈辩论,最终以4比4的表决结果暂时搁置此案,直到川普提名的戈萨奇上任才重新开始讨论。
现年49岁的戈萨奇是美国历来最年轻的大法官。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在英国牛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开始担任丹佛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
在2017年任期第一天口头辩论中,戈萨奇向国会质询如何定义暴力犯罪。他说:“即使要把人们关进监狱、剥夺他们自由,把他们驱逐出境。我们难道不应该指望国会明确规定是哪些人犯了什么罪吗?”
要了解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不得不先了解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人制: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级和最高审判机关,是唯一由宪法规定的联邦法院。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于1790年成立,设于首都华盛顿。最初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5人组成,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9位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权利与其它大法官一致,都是一人一票,主要负责会议召集人作用。
大法官的产生有两项重要制度,既:终生制和任命制,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并获得参议院同意后,总统方可任命。因此,民主和共和两党总统在任上的时候,一旦有现任大法官挂掉,就成为了推举自己这派,自由或保守力量,的大好机会。
16年2月,奥巴马最后一个任期的最后一年,大法官Antonin Scalia突然辞世,但是以Grassley同志为首的共和党人采取拖延战术,不给奥巴马任命新任大法官机会,直到川普上台推荐了保守派的大法官Neil Gorsuch。
本来Dimaya案,由于Scalia离世,最高法院自由保守力量4:4,无法裁决。结果,川普老兄举荐的Gorsuch大法官,在移民议题上尽然倒戈去了自由派,致使5:4裁决移民法就强制驱逐已被定罪移民的规定违宪。
所以,了解到了最高法院九人制的游戏规则之后,就能明白此次川普老兄的脸被打得有多响。
难怪此裁决一出来,川普赶紧在佛州发推治国,称这是公共安全的灾难(public safety crisis):
想来在排挤移民的路上越走越远的川普,并非处处都得保守派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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