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A和EB-1(C)可以成为EB-5的替代方案吗?

2018年05月01日 美国移民超市



美国移民行业的形势还在不断变化,但对于世界各地想要移民美国的人来说,仍旧有各种富有吸引力的移民方式可供选择。人们可以选择去美国上学,在美国就业,或其他移民方案。


对于中国家庭来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申请L-1A签证(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美国非移民签证,也意味着这类签证只能供申请人及其家庭在美国生活一段时间)。这类签证也被称为“公司内部派遣”签证。L-1A签证适用于中国公司经理或高管派遣到美国分公司管理业务。


L-1A签证的基本要求包括


> 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的共同所有权为50%或以上。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实体参与同一类型的业务可能比较说得通,但这并不是必需的条件。

> 在提交申请的前三年中,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担任管理职位至少有一年时间。

> 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公司担任管理职位。

> 如果美国公司是新成立的或之前商业活动不活跃的公司,那么申请人的L-1A签证有效期只有一年,如果美国公司有更成熟的业务,那么L-1A签证的有效期可达到三年。

> L-1A的最长期限可达七年。

> 对于首次被批准获得一年有效期L-1A签证的申请人,只有在成功获得L-1A签证的两年延期之后才能提交EB-1(C)。首次就被批准三年有效期L-1A签证的申请人则不适用。

> 持L-2签证的家属在到达美国之后有资格申请独立的工作许可。


通过EB-1(C)程序申请绿卡的基本要求同L-1A一样,这使得L-1A的成功、失败和/或困难成为了预测EB-1(C)成功、失败和/或困难的可靠指标。


有说法称L-1A是比EB-5更快、更便宜的移民途径。虽然成功的L-1A申请可以让申请人及其家庭更快速地到美国,但L-1A是否真的比EB-5更便宜还具有很大的争议。



与EB-5不同,L-1A没有规定最低投资要求。这意味着只要投资10万美元就可能成功申请L-1A。虽然一些申请人仅凭10万美元初始投资就能成功,但并不能说明所有人都能如此。为一个“新办公室”申请L-1A必须要有一份商业计划书描述申请人将如何计划发展在美国的业务,还要描述业务收入和员工人数的预测,以及初始投资将如何帮助美国新公司达到这些目标。因此,美国移民局将会分析初始投资资金是否足够用于所描述的公司发展计划。10万美元或许足够用于开一家小咖啡厅,但同样的金额并不足以开一家制造工厂。


如上文所述,在新成立的美国公司或之前不活跃的美国公司工作的L-1A签证持有人通常只能获得有效期为一年的L-1A签证。这条规则的缺点在于公司只有一年的时间发展业务。如果公司无法实现收入、盈利和/或员工计划,那么L-1A签证申请人的延期申请被拒的风险将会增加。如果延期申请被拒,L-1A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立即离开美国,并且无法再通过EB-1(C)寻求美国绿卡。而突然离开美国对生活和公司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会是巨大的。考虑L-1途径的人通常没有对这些风险因素给与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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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操作不当,从L-1A到EB-1(C)再到绿卡的这一过程通常比EB-5的成本要高得多,不论是在美国政府的审理费用方面,还是在L-1A公司的整体资本投资方面。这一点经常被忽视或淡化,认真考虑这一方案的申请人需要对此进行慎重考虑。L-1A转绿卡有四个步骤,EB-5投资移民只有三个步骤。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步骤也就意味着有更高的出现问题的几率。


只要中国EB-5申请人还需要面临漫长的排期,L-1A/EB-1(C)就会是高净值中国人移民美国的更快速的选择。但是这个过程通常比预想的要困难,从一开始就制定好战略计划,做好适当的尽职调查,与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合作,这些都是移民成功的至关重要因素。


本文综合整理自Brandon Meyer律师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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