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12月的签证公告牌。其中,表A即最终裁定日(FAD)表上EB-5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一周至“2014年8月22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依旧保持不变,为“2014年10月1日”。
EB-1项目签证类别上,表A的排期截止时间前进三个月,为“2016年9月1日”,表B的截止日期则保持不变,仍为“2017年10月1日”。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侨外出国移民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8年12月1日起,凡优先日在2014年8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EB-5投资人,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虽然移民局在10和11月启用了表B,但12月是否继续启用仍是未知数。不过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8年12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