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又搞事儿!?“赴美生子”或将终结?!

2018年10月31日 美国新阳光国际


导语

川普大爷又开始讲话了,这次是拿赴美生子的核心,出生公民权下手。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取消出生公民权呢,这就涉及到修改美国宪法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上来,修宪到底有多难,川普是否能够如愿以偿?

先说说美国宪法吧,美国宪法全称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指1787年由美国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1789年3月4日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


这次川普要动刀子的就是“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公民权,是1868年作为第十四修正案被写入美国宪法的。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取消出生公民权就要修宪,美国宪法是倾向于保持稳定的,现行宪法是1787年制定,1789年生效的。将近300年来,仅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的补充或局面修订。


宪法修正程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启动:一是国会两院必要人数(而非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可以提出宪法修正的议案。二是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要求国会召开修宪会议时,国会必须召集全国性修宪会议。


宪法修正案的批准:首先是国会参众两院或全国性修宪会议表决通过,随后是全国三分之二以上州议会表决通过。


修宪如此艰难,川普应该不会不知道。所以,爆出这条信息的媒体表示川普已经向律师提出这一想法并计划采取极具争议的举动,以行政命令来达到他的目的。


不过,各方人士均表示作为美国总统,并没有特殊的能力改变出生公民权。



那么总统是否真的能够凭借行政命令挑战宪法呢?


如前文所述,修宪的难度川普不可能不知道,那么行政命令是否可以曲线救国,达成川普的心愿呢?


我们来看一个川普的前任,奥巴马大爷做过的事情吧。


奥巴马曾在2012年1月在国会休会期绕开国会任命多位高级官员。而最终在美国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的一直裁决下,奥巴马未经参议院确认就任命高级官员的做法违宪。


所以,川普大爷是否也要绕过国会来行使他的行政命令以达到目的就未可知了。总之还是这句话,美国总统的权力是没可能单方面修改宪法的。


虽说,出生公民权是非法移民的一个主要吸引力,但是,取消出生公民权将在美国创造更多非法移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了落地国籍,目前在美国境内非法移民的孩子也将成为非法移民,据统计到2050年美国境内将有无身份移民2400万之多。



那么宪法第14修正案真的无懈可击么?我们来看第一款:

Section 1.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第一款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有人分析“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这句话是核心,即,川普可能会依次为靶子,宣布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不受美国管辖,但是,按照宪法,在美国境内的任何人都受美国宪法的保护,也就是说,美国境内的外国人也不能在美国境内为非作歹,也有人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


总之,关于川普取消出生公民权的问题,修宪的难度堪比登陆火星,至于什么时候赴美生子彻底关上大门,只能说越晚操作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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