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美国总统特朗普又提出一个计划:取消出生公民权。短时间内各大平台相继报道,也引起不少国内人士的恐慌。
特朗普在近期的一次采访中说道:
美国计划发布行政令终止现行的政策,不再准许在美国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取美国公民权。一个人来美国生了孩子,孩子就是美国公民,拥有各种公民福利,这是荒唐可笑的,所以这种事情必须终止。”
因此,特朗普计划签署行政令,取消“定锚婴儿”的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国籍),各界反应不一,预料将引起对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辩论。参议员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表示支持特朗普的决定,并打算向国会提出相关议案。
特朗普接受AXIOS采访截图
1995年至2014年美国无证移民家庭出生的婴儿
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分析:2014年非法移民在美国领土生下的婴儿数量大约27.5万,占全美当年新生儿总数的7%。这项数据在2006年是最高峰,大约37万名新生儿是非法移民所生,占所有新生儿人数的9%。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数字不包括生育旅行者在美国所生婴儿的数量。有人专为中国父母安排生育旅行,指导孕妇如何与美国移民当局打交道,以便能够顺利进入美国。根据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的分析,生育旅行者每年在美国生下的新生儿数大约3.6万。
特朗普与他的顾问讨论了这一设想,顾问们表示: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政策不需要修改美国宪法。
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争议关键
特朗普在近期接受采访时说道:过去总有人告诉他,要想取消定锚婴儿的出生公民权,必须修改第14宪法修正案,然而事实上并不需要这么做。随后又通过《纽约时报》表示:当然可以通过国会法院来做到这一点,但现在律师说只要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就可以。
美国给予“定锚婴儿”的出生公民权的政策,源于1868年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
这项修正案在当时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非洲奴隶的公民身份问题,现在已成特朗普政府移民政策改革的焦点。
但美国法院发生过关于出生公民权的判例
美国法院曾在19世纪处理过中国籍父母在旧金山所生孩子的国籍争议。当时美国法院根据宪法第14修正案及《1866年民权法》(Civil Right Act of1866)裁定,这个在加州出生的中国人拥有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出生后即是美国公民。
然而,这项判决并未终止有关出生公民权的争论。几年前,国会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国会研究处(CongressionalResearch Service)在2012年提出一份报告。该报告说,宪法第14项修正案“旨在将美国公民身份扩大到在美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所有人,无论其父母的种族、族裔或外国人身份。”
专家关于特朗普计划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新闻,诺德仕用多年的经验告诉大家:不可能成功!任何说可能成功的人或机构,要么不了解美国,要么哗众取宠。
1. 落地法是美国宪法保证
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任何在美国出生的儿童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不需考虑其父母的国籍。
2. 行政命令要在法律框架内
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不是法律,内容也必须遵守法律,要在宪法框架内,不能违宪。
3.行政命令可以被推翻
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可以被联邦法院否定,比如之前的禁穆斯。也会被后任总统推翻,比如特朗普推翻了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法案。
4. 签证和入关会进一步收紧
美国总统管辖美国联邦机构,所以总统的命令会影响美国联邦政府。签证和海关归联邦政府管辖,相对于从前会更加严格起来。这一点从过去这两年的签证通过率也能觉察到。
5. 不会影响已有的孩子
已经生育在美国的孩子,根据落地法已经天然的具有美国国籍和公民权。只有在以下情况下,美国公民才有可能失去其公民权:
a). 在归化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b). 自愿放弃公民权。
美国国会目前休会中,将在11月13日复会。如果格雷厄姆打算提出修改宪法的法案,那么他不仅必须赢得国会三分之二席位的同意,还要得到全美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目前来看这是不可能成功的。
那么特朗普为啥放话要干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竞选语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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