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澳洲总理艾伯特以及移民部长莫里森共同宣布,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实施一个新的投资移民签证类别(Premium Investor Visa),主要要求如下:
申请者投资1500万澳币到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
无需满足任何居住要求。
没有年龄或英文限制。
持投资满12个月后即可申请永居。
申请人只可以由澳洲贸易委员会(Austrade)提名。
同时,政府亦宣布了一些针对SIV重大投资者签证的改革,主要有:
重申符合投资的要求是投资资金需无产权负担,因此投资后反贷款这一类行为确定不符合签证要求。
重新定义符合要求的投资
澳洲贸易委员会(Austrade)将负责投资项目的重申和确定。
一些没有为澳洲经济带来实质贡献的投资项目,如州政府债券,其他类型的债券和现金存款或将不再符合投资要求。
政府也许鼓励申请人将500万资金投资到制造业、旅游业、医药和科技等领域。
3.居住要求的变化
签证副申请人(例如配偶或子女)在4年临时签证期间也需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目前只需主申请人住满160天)。
允许在临时签证阶段调换主副申请人。
以上除贷款禁令外,其他变更预期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这些变更不会影响已经获得签证或已经递交签证申请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