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近5年来,在新州有数百人利用一条鲜为人知的“逆权侵占法”获得了免费的房产。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已有230起“逆权侵占”诉讼获得成功,仅去年一年就有36起。
本周披露,悉尼房产开发商Bill Gertos在Ashbury的一处空置房产上通过该法案获得了市值170万澳元的房产。
那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样的呢?
1998年那一天,Bill Gertos去Ashbury上门拜访一个客户。
完事儿之后,他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附近溜达起来,当他走在Malleny Street 6号时,发现有一家的院子已经快被杂草淹没了。
Bill走近前去查看,发现这处连门都没有的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Bill越想越觉得很好奇,这么好的地理位置,为什么会有个空房子……
所以他就跑去咨询邻居,邻居表示这里很早之前一直住着一个老太太,但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不知道是搬走了还是死了,但房子就一直这么空着。
Bill听说这种情况后,立马去查询了这栋房产的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显示:这栋位于Ashbury的房子是1927年被一位叫做Henry Thompson Downie的人买走了。
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整个澳洲的人员流动都很复杂。谁也不知道这家人后来去了哪里。
他试图联系过中介了解更多信息,发现50年过去了,连当年的中介都找不到了。
这样一个房子,完全成了没人管的废弃房屋了...
看着这栋将近500平米,位于悉尼内城区的大房子,Bill心里逐渐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于是,他花了35000澳币,请人来对整个房子进行了全面的维护和整修。
换了门锁,清理了垃圾和杂草,做了防水处理。经过一番修理,这房子焕然一新。
不仅如此,他还给当地Council交了管理费、水电费、土地税,连房屋保险都买好了。这一切顺利手续都办妥了,这期间没有任何人怀疑他是不是房东。
但是bill自己有地方住,所以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把房子给租了出去。
2014年,悉尼的房产开始越来越火爆,他立马对老房子翻修一顿,房子的租金也涨到了700多澳币一周。一年房租收入就将近4万澳币。
那为什么这个没人要的房子,被Bill出租几年之后就变成Bill的了呢?
这里必须给大家介绍一个鲜为人知的法律
Adverse Possession
不利占有原则
1900颁布房产法案第45D章有这样一条:“公开而非秘密地、和平而非武力,并且是与真是拥有者意愿相悖的占有房产,叫做不利占有”。如果不利占有12年以上,期间尽到维护照看房屋的责任,并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则不利占有人可以拥有房产。
逆权侵占法,更广为人知的说法是“占有者权利”,允许个人在未经“真实的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对其控制超过12年的财产拥有所有权。
它可以追溯到英国的限制法规1623,是澳洲的法律制度从英国继承的众多法案之一。
咱们再说回Bill的这个房子。
从1998年开始,他占有这个空房子已经19年了,完全“依法占有这套房子”!所以,经过向新州房屋登记,成为了这栋房子的合法房主!
目前这栋位于Malleny St 6号的房子目前市值为170万澳元。这个故事登上了全世界的新闻头条,甚至英国的BBC也报道了这个奇怪的案例。
但这只是所有的侵占案例中的其中一个。
华人房屋因为这条法律被占这件,其实也是真实发生过的...
在2017年的时候,有一栋位于Redfern的房屋代售,这栋位于内西区的破屋要价在90万元到95万元之间。
根据Elizabeth St 544号的销售广告,这栋屋子上一次交易是在1991年,售价只有14.3万元。
业主是在中国出生的澳洲公民保罗·傅(Paul Fuh,音译)。但是,他在2007年回祖国后就音讯全无了。
去年,这栋小楼房曾经成为一场纠纷的焦点,因为两边的邻居发现有一个陌生人住进去了。
自称詹姆斯(Andrew James)的男子说,他要逆权侵占这栋房子,打算翻修一下再租出去。邻居被迫采取了法律行动,才将这处房子保住,并交给当地政府去拍卖~
从2017年10月至今年10月,新州土地注册处收到了84份擅自占地者的权利申请,其中36宗成功申请。从2016年到2017年,共有76项申请,其中53宗获得成功。
但新州土地注册处处长Jeremy Cox表示,陌生人申请整个房产的情况很少见。
“逆权侵占”房产的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拥有该房产超过12年,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行为就像房产的所有者一样,支付了租金并对其进行了有效的维护。
所以最后想说,Bill运气真的非常的好,不但白收了19年的房租,还合理运用了这个鲜为人知的法案,获得了170万澳元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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