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扬言要通过签署行政命令的方式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消息闹得满城风雨。
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其实一直饱受争议,它是是如何出现的?其实,这是一百多年前一位华人通过法律抗争艰难争取得来。
1893年,时任美国总统格罗弗把美国西海岸最大港口的外国人入境权都交到了怀斯手上。
而怀斯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排华主义者,手握大权后后,他专门为华人群体制定了比法律规定严格得多的入境要求。
譬如,当时,倘若有华人要从旧金山港入境美国,必须准备成堆的宣誓声明、商业文件和照片,才可能被允许入境。
那个时候,正值美国淘金热盛行,大量华人迫于生计不得不远跨重洋来到美国从事廉价的体力工作。
1895年,一个名叫黄金德的瘦骨嶙峋的中国人出现在美国旧金山港。这个22岁的年轻人看上去和其他等待入境美国的中国人一样,但他又有所不同——他是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
黄金德的父母来自广东,1873年,这对夫妻在旧金山生下了黄金德,在美讨生活的这段期间,黄金德的父母一直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家杂货店里打工。
然而,由于无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又担心遭到警察暴力迫害,1890年他们带着儿子逃回中国。
可是对于黄金德来说,美国才是他的家,因为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说这一口流利的英文。
黄金德随父母回到中国没几个月,就乘船返回旧金山,入境时他自称是餐馆的厨师,没有受到任何阻挠。这让黄金德误以为他可以自由出入美国。
然后,1894年11月他再次回国看望父母,次年入境时却撞到了怀斯的手上。怀斯以黄金德不是美国公民为由,根据《排华法案》下令立即将其驱逐出境。随后,黄金德被美国警方逮捕,关押在旧金山湾的一艘汽船上。
当时,华人群体普遍受到当地人的歧视,1882年的《排华法案》经美国国会通过正式执行,对于早已饱受歧视的华人来说,这一消息更是雪上加霜。
当地一个中国移民援助协会听说了黄金德的不幸遭遇,帮他请了律师。黄金德的代表律师将美国政府告上法庭
这场庭辩主要围绕着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公民权条款中“并受其管辖”5个字的解读,以及外来人士在美国所生子女是否属于美国公民的问题展开。
这一条款是这么写的:“所有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辩护律师认为,在美国出生的人符合“并受其管辖”的要求,因而获得美国公民权。
一审的地区法院和终审的最高法院都支持黄金德一方的申辩。1898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一出生即为美国公民。
这个判决也巩固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属地主义原则”,即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不论其种族或阶级,不论其父母的移民身份,但外国驻美外交官的子女除外,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来源:美国移民频道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诚意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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