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加拿大银行最大的盈利项目是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为了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银行方面会给理财顾问压力,尽可能地向顾客推销共同基金,哪怕他们并不需要。尽管本国投资者保护机构不断呼吁,加拿大应该通过立法规定银行应该一切以客户最大利益出发,但是阻力重重,至今没有什么进展。
据本地英文媒体CBC报道,假如你在1990年投资了10万块钱买共同基金,以每年盈利6%计算,到了2015年就应该获得44.65万元。可是,银行收取2%的管理费,这意味着他们将在这25年中获得17.5万,而客户到手的只有27.15万元。
目前,加拿大人投资共同基金总计数万亿计,如果这些共同基金收费费率从2.5%降至1.5%,意味着每年可节省近100亿。
有这样一棵“摇钱树”放在那里,银行自然趋之若鹜。于是,投资理财顾问(investment advisors),无论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还是受上峰的压力,总是不遗余力地向顾客推销共同基金。
据一位前BMO理财顾问向CBC报料说,她有一次在经理不断要求提高销售业绩的压力下,鼓动一位85岁高龄客户购买了银行内部一个共同基金产品。她回到家中良心难安,想着:如果这位老人是自己的爷爷,她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这位女士所经历的,只是本国银行业“黑幕”中的冰山一角罢了。在一些极端的案例里,一些顾问甚至采用造假的手段,盗用顾客的名义去买共同基金。
10年前,BC省97岁老人Harold Blanes要求理财顾问将40万退休储蓄存入GIC无风险账户,但理财顾问无视老人在文件上的仅限短期投资的选项,在文件上造了假,将钱放入共同基金账户,且一放就是6年。结果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投资打了水漂。打了几年官司后,老人才将最初的老本拿回。
老人后又以损失13.6万的利息为由,将理财顾问告上法庭,但是目前还没有结果。
业内人士指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尚无明确法规,要求银行和理财顾问优先考虑客户的最大利益。
加拿大的投资理财顾问分两种,一种是investment advisor,他们实质上就推销员,最先考虑的是银行和自身的利益,只有 investment adviser 才是真正代表客户利益的法定顾问。
多年以来,加拿大投资人权益保护联盟(FAIRC)不断呼吁,政府应加强金融业监管,通过立法来要求所有的银行和理财顾问以客户最大利益优先,但是阻力重重。即使澳大利亚和英国已经实行客户利益优先标准,而欧盟也将在明年1月开始实施,加拿大仍然没有动静。
FAIRC执行主管帕斯库托(Ermanno Pascutto)表示,加拿大一共有共有13个证监会,得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制定顾客优先利益标准。目前,只有安省证监会同意这么做,其他省份并不热衷与此,而魁省、阿省和BC省的证监会甚至持反对态度,表示现有监管已经能很好保护消费者利益,没必要立法。
另一方面,金融业内也有强大的游说团体阻止立法,这包括本国的五大商业银行。五大银行同时也是共同基金的销售大户,仅仅从相关从业人员就有10万多,不利他们收入的任何改革,他们自然都会强烈反对。
既然政府迟迟不立法,消费者只能自己提高警惕,下次投资理财顾问再向你推荐共同基金的时候,不要着急签字,而切记多问自己两句:我是否真的需要买它?
转自51.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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