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中国网店店主因代购被判10年的新闻引起热议。
据了解,这名被判10年刑期的游姓女子是一家网店店主,主营一家服装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于2013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从香港拿进口服饰倒卖,靠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最终被珠海九洲海关抓获。
据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终审被判刑10年,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被审判入狱的游燕在她所经营的网店首页公开发布道歉信,信中表明,她已经在广州女子监狱服刑,对于做进口服装代购涉嫌走私及偷税的问题一并认罪并向大家道歉。
有网友对于这样量刑标准表示难以理解。相比其他犯罪行为,这个刑期是不是有些过重?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出权威解读:游燕所犯罪行不仅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丶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根据《刑法》规定,代购商品5000元以内的是不用缴税的,如果超过了就需要申报缴税,如果超过了没申报缴税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游燕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由于游某始终自愿认罪系初犯,且目前关税税率目前已经调低,酌情进行了从轻处罚。因此,游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是最低量刑。
来源:洛杉矶华人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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