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他发现了一栋破房子
这个悉尼最强捡漏王叫做Bill Gertos,20年前他还是一个会计。1998年那一天,他去Ashbury上门拜访一个客户。
完事儿之后,他没有直接开车离开,而是在附近溜达起来,看看周边的环境。当他走在Malleny Street 6号时,发现有一家的院子已经快被杂草淹没了。
看来是很久没人打理了
阴森森的
若是一般的路人,看到这种房子也就快步离开了。可是Bill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他很想看个究竟:
他打算敲门
却发现这房子连门都没有
里面堆满了垃圾
绝对很久没人住了
Bill越想越觉得很好奇,这么好的地理位置,为什么会有个空房子……所以他就跟周围的邻居聊了起来。邻居老大爷告诉他,这里很早之前一直住着一个老太太,但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不知道是搬走了还是死了,房子就一直这么空着……
Bill回去之后一直想着这栋空房子,专门托中介公司的朋友查了查这栋房产的注册信息。
这栋位于Ashbury的房子是1927年被一位叫做Henry Thompson Downie的人买走的。也就是说二次世界大战前,Henry和老婆孩子就已经住在这里。但后来战争爆发,整个澳洲的人员流动都很复杂。谁也不知道这家人后来去了哪里。
Bill还查到这栋房子在1947年的时候,曾经通过中介出租给了一位叫做Grimes的太太,Grimes应该就是邻居口中的老太太。
看起来当时的情况是:
房主一家不知所踪
长期的租客已经去世
偌大的房子没人住也没人管
假装房东,愉快收租20年
他试图联系中介了解更多信息,发现50年过去了,连当年的中介都找不到了。看着这栋将近500平米,位于悉尼内城区的大房子,Bill心里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既然没人要,那我要
于是,他花了35000澳币,请人来对整个房子进行了全面的维护和整修。换了门锁,清理了垃圾和杂草,做了防水处理。经过一番修理,这房子焕然一新,完全可以住人了。
不仅如此,他还给当地Council交了管理费、水电费、土地税,连房屋保险都买好了。果然是做会计的!竟然这一切顺利手续都办妥了,都没有人怀疑他是不是房东……
不过他并不打算住在里面,而是找了一家中介公司把房子给租了出去。
他就这样愉快地当起了房东
一当就是20年!
2014年,悉尼的房产开始越来越火爆,他赶紧花了10万澳币对房子进行了一个大翻修。翻修之后,房子的租金也涨到了700多澳币一周。一年房租收入就将近4万澳币。
这20年间,都不曾有人怀疑过他
别人的房子侵占12年就归自己了?
时过境迁,当年的会计Bill现在已经是一个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了。他在进入房地产这个行业后,发现了澳洲有一条很少有人知道的法律条文:
Adverse Possession
不利占有原则
1900颁布房产法案第45D章有这样一条:“公开而非秘密地、和平而非武力,并且是与真是拥有者意愿相悖的占有房产,叫做不利占有”。如果不利占有12年以上,期间尽到维护照看房屋的责任,并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则不利占有人可以拥有房产。
Bill感觉这个法律条文简直就是为他专门设计的!从1998年开始,他占有这个空房子已经19年了,完全“依法占有这套房子”!所以,他赶紧向新州房屋登记所要求注册成为这栋房子的合法房主!
也就是说,在白白赚了20年房租之后,他竟然还可以白白拥有这套房子!
真房主的女儿杀出来了!
可是一切并没有那么顺利,不知道消息怎么传到了老房主的家人耳中……
房主Henry虽然死了
可是人家的女儿、孙女都还在澳洲呢
Henry的女儿知道自己家的房子竟然被一个陌生人拿来出租了20年,而且还打算直接过户,简直匪夷所思!
原来,他们在Ashbury的这栋房子当年因为闹白蚁,所以全家就搬走了,后来委托一个中介租给了Grimes,象征性地收一点房租。1947年之后,父亲Henry去世了,就再也没有人去管过这房子。
可能是因为租金太低
连房产中介也渐渐忘记了
这家人心也真不缺钱,悉尼内西区这么大一套房子,50多年就这样放着不管了。不过既然现在想起来了,那当然是想收回了。
毕竟这栋房子
现在已经值170万澳币了!
于是房东女儿和Bill开始了“房产争夺大战”。
这算不算遗产
第1回合
如果这是Henry的遗产,那Henry的女儿可以按照父亲遗产来收回这栋房子。但问题是:
Henry死前根本没有留下遗嘱
更没有交代房产怎么处理
而且这房子在Henry死后很长时间还住着Grimes,所以现在Henry的女儿很难证明这是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
出租算不算占有房子
第2回合
Henry的女儿认为,根据“不利占有原则”,Bill的行为并不算是真的占有这栋房子。因为这20年来他并没有住在里面,而是出租而已。可是法官认为,Bill缴纳了所有物业费,水电费,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为了房子投入了很多维修成本,所以,符合占有的条件。
算不算公开占有
第3回合
Henry女儿还提出,“不利占有原则”必须是公开的,可是Bill明明就是偷偷占有了她父亲的房子,附近的邻居都几乎不知道Bill是房主……
可是法官认为,Bill是通过中介出租这个房子,并且签署了租房合同。也就是说,至少中介和房客至少有其他3个人知道这件事,这就算公开了。
至于邻居认不认识那不重要
毕竟现在大多数邻居互相都不太熟
*图片及信息来自News.com, ABC News及公众号悉尼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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