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双11”了,大家都蓄势待发,准备疯狂“买买买”一波...
而这个时候,一封沾满某网店店主血与泪的信,却刷爆了微博和微信!
“对不起各位亲,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现在人已经在监狱里了!”
“因为代购,
我获刑十年,
罚款550万,
家破人亡!!”
网友纷纷质疑,
她做错了什么,
她只不过是代个购而已...
怎么还进去了?
其他的“代购”们更坐不住了,本来前段时间,“代购法”出台之后,就搞得人人心惶惶...
而现在已经有人被抓!
谁能保证,下一个不是自己?
如今看来,
代购的穷途末路,
真的来了!
淘宝店主突然“消失”,原来被抓了!真相令人打怵...
一个叫游燕的中国店主,开了一家名叫“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生意一直不错...
不说发家致富,
也算奔上小康了!
她的工作室和仓库在珠海市,从2013年5月起,游燕多次去香港进货...
比如,香港名家、HI≈STYLE、BISBIS、FASHIONCLUB、T&BPLUS+、CDC-DG、EVA等各种香港知名品牌...
算是个带货达人了!
有两万多个忠实粉丝,
都喜欢没事在这家店剁剁手,
也算是个小“网红”店...
她的店铺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通过快递邮寄,人肉携带的方式,夹带回国...
也许她根本没有意识到,
这种“代购”的牟利方式,
其实就是“走私”!
某一天,买家们惊讶地发现,店主居然“失联”了...
焦急地等待了几天,
却等来了一个噩耗:
店主居然被抓了!
买家们瞬间懵逼了,
咋回事,难道这家店做的是假货?
实则不然!
“代购”这样的行为,
本身就是违法的!!
如今只是东窗事发!
店主在公告里解释,
因为用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
她现在,人已经在广州女子监狱了!
被判刑十年!罚金550万!
虽然有网友质疑真实性...
但是,有人翻出了,
店主在监狱里写下的道歉信...
“灾难,突然降临在我头上,被缉私局逮捕,关押在看守所,连和亲人们说一声再见都来不及...”
店主年迈的母亲,本来欢欢喜喜地等着女儿过年回来,一家团聚...
却等到了女儿入狱的消息!
简直是五雷轰顶!
因为受了太大的刺激,老人家眼泪都哭干了,双目失明,甚至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
一夜之间,病入膏肓...
正读高三的儿子,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成绩一路下滑...
他根本无法接受,
妈妈居然变成了罪犯!
而店主的丈夫,四处奔波,变卖家产,四处举债,想要撑住这个家!
而且,对于那些需要退款的买家,他还要负责善后工作...
老顾客们也坐不住了,
明明是个良心店家,
怎么就飞来横祸,
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甚至还纷纷给店家丈夫发红包,
支持他们,一定要挺住!
而店主这一次,真的是凉了...
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
走私了1000多万元的货,
逃了300多万的税,
终审被判刑10年,
罚款550万...
这个量刑结果一出,引发网友们如潮的争议...
有人觉得,都是逃税,为什么游燕逃了300多万就要去坐牢?
“小老百姓的,
开了小店无非某个生计,
判得太重了!”
不公平!
有人认为,
比起其他十恶不赦的重罪,
似乎判得过重了...
不过,印象君要说明一件事,店主游燕不仅是逃税行为,更涉及走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游燕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明确规定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还有的网友认为,法不容情,触犯法律就应该是这个结果...
买家们哭晕了:
缺啥赶紧囤吧!
而代购们也吓完了,
收摊了收摊了,
保命要紧啊!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到底还能不能帮亲朋好友带礼物?
给个准话,到底行不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你,敢不遵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这部法律,
直接改写了“代购”的时代!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只有游燕这样的大代购,才会面临可怕的风险...
觉得这次法案只和大代购有关,
和普通的小代购是没有关系的。
而事实上,
大错特错!
当1月1日新规出台之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
就是私人代购!
若不按法执行,
明年1月1日
就是你们的
死!期!
而且谁敢不遵守?
条例白纸黑字地写着:
最高罚款高达
200万元!
一不遵守,
罚得你倾家荡产!
朋友圈的代购们,
都哭晕了..
新闻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浪财经
觉得小编说得有道理请点ZAN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