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加拿大所需的时间

2014年01月03日 朗阁加拿大留学



 在加拿大,拿到永久居民身份以后,下一步,你就是可以选择申请成为合法的公民。虽然入籍时间修法尚未定论,不过想入籍打算的同学,必须知道如何精准的掐算居住时间。

      入籍申请中四年住满三年的要求究竟如何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准备计算出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入籍,即必须已经在过去4年(1,460天)里在加拿大居住超过3年(1,095天)。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

1.申请公民入籍的住在加拿大时间,是申请人实打实地住在加拿大境内,外派境外工作和陪同有公民身份者居住的时间,都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

2. 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的每一天,只能作为半天时间计算。也就是说,探亲、留学等人士,获取永久居民身份后,他们在探亲、留学期间的居住时间,每一天可作为半天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来计算。最长折算不能超过一年。

3. 因为违反法律而服刑的时间,如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或假释,虽然期间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入籍时,这段时间,不能作为加拿大居住时间。

具体演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成为永久居民时间不足2年则不符合入籍申请条件。

2. 以申请提交日开始倒数4年为计算日期。
3. 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每日折半,按半日计算。
4. 成为永久居民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每日按一日计算。
5. 服刑期间的时间不计算为居住时间。
6. 2月29日(闰日)不计算在居住时间内。
7. 出境加拿大后,同日返回加拿大,不计算为离境时间。
8. 计算离境时间时,离开和回到加拿大当日,均为视作离开,但只计算一次。如:1月1日离开加拿大,15日回到加拿大,计算14天离境时间。
9. 由于工作或其他任何原因离开加拿大(除当日往返),都需要计算为离境时间。

 

     此外,在申请入籍时,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法官还会综合考量申请人的“生活重心”是否移居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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