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指出,新的反垃圾电邮法例周二实施,一个商界团体说那是一种「强硬手段」,那样的法例不会阻止垃圾函件涌进人们的电邮信箱。
加拿大《反垃圾电子邮件法》(Anti-Spam Legislation,亦即CASL)7月1日生效,在新法下,商家先须事先徵得收信人同意,才能寄发「商业电子信息」给客户或潜在顾客。
新法快要实施,公司和团体赶紧寄送电邮给民众,要求维持联系。
福尔哈伯通讯(Faulhaber Communications)最近给订户电邮说:「新的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例2014年7月1日生效,我们正在更新联络名单,回应新法。恳请赐告,你同意日後收取电子邮件,包括我们的新闻稿、业界消息、活动请柬。」
信息包括电邮地址和商户名称,还有清晰的退订功能,这些全是新法律规定的条文。
众多电邮要求收信人同意维持电邮通讯,许多人不胜其烦。
温哥华律师埃格拉(Andrew Aguilar)指出,很多公司还没做好准备,未符合最後期限的机构不会即时受罚。他与人合撰指引,名为《互联网法律必备:加拿大反垃圾电邮法》(Internet Law Essentials: Canada's Anti-Spam Law)。
违章者受罚,罚款相当高。个人违例最高罚款100万元,商家违规最高罚款1,000万元。此外,公司总监也要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新例未界定何谓垃圾或大量发放信息,只提及商业用途的信息。
联邦电讯管理机构监察新法如何实施,但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资源有限。人们可向该机构投诉垃圾电邮,预料它有弹性,会在投诉个案中拣选最恶劣的案例。
埃格拉说:「他们可能先警告和教育,然後行动升级,到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