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类EB-5项目:是风险更是机遇

2015年05月28日 澳星出国美国加拿大


据美国移民法规定:“EB5的投资必须为风险性投资。”那么今天小编就针对新纽约大桥项目,简单地和大家讨论一下本项目应移民法要求而存在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债券类项目的风险存在于
1
项目方无法购得足够债券

应对:新纽约大桥债券分多期发放,如果没有购得足够债券,投资款会被保留在监管账户中,直到下次债券的发放日期。


2
发行债券的政府机构没有足够财政能力

应对:对新纽约大桥债券还款背书的是公路局,所以该项目不应该只看成一个单独的大桥项目,而是由590英里的高速路以及其他公路局资产一同为该纽约大桥债券进行背书。大桥建完后主要收益来自过路费,但是即使桥建不完,政府还是需要对其所发债券担保背书,此时收益来自公路局其他公路资产及税收。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发新债补旧债的手段。


3
债券的价值浮动,与市场利率成反比

应对:穆迪 Moody's,标准普尔 Standard and Poor's和惠誉国际 Fitch对新纽约大桥债券的评级为A3/A-,为投资级债券。此级别债券5年发行期满违约率约为0.26%,10年约为0.66%。(此评级与中国工商银行相同)


4
项目可能施工延误或无法完工

应对:项目本身是否能竣工,首先和绿卡关系不大,第二因为购买债券是有政府带包的,即使新纽约大桥不完工,还有590英里高速的过路费来归还债券,何况很多投资人会在二级市场抛售,这就和项目本身没关系。同时,新纽约大桥作为当地交通要道,每年超过5000万俩车流从此经过,其不竣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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