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生活】中国外交部开通12308海外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和应急热线

2014年08月25日 奥克兰资深房产中介邱琳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开始试运行




近年来,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规模进一步扩大,面临的海外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海外民生工程建设,外交部正抓紧筹建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开通12308领保热线,为我在外公民提供全天候领事保护与协助。


呼叫中心计划今年内正式启动运行,现已开始试运行。中国公民在海外如遇紧急情况需领事保护与协助,可拨打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热线求助。


来源:领事直通车


--------常见问题--------------


什么是领事保护?


答:领事保护是指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依法向驻在国有关当局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对方依法公正、妥善处理,从而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领事保护的主体是政府,在国外是驻外使领馆。中国目前有260多个驻外使领馆,他们都是实施领事保护的主体。

领事保护的内容是海外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合法居留权、合法就业权,法定社会福利、人道主义待遇等,以及当事人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利。


领事保护的方式主要是依法依规,向驻在国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公平、公正、妥善地处理。依据的法规,主要包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


什么人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


答: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我们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转自:新西兰微财经)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