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国组织昨就联邦政府新修订的公民法提出司法覆核,指该法造成「歧视持双重国籍人士的两级公民制度,属反移民、反加国、反民主及违反宪法」。
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及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指,联邦政府早前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的《C-24法案》,有关司法覆核集中该法多项条文,包括加入申请入籍者于获授公民身分前承诺于加国居住的意向、扩大撤销公民身分的理据及修订撤销程序。
有关申索陈述书指,由于申请入籍者于接受加国公民身分时须签署有关于加国居住的意向书,他们如因工作、进修或家庭原因移居外地或会失去其公民身分。
加拿大难民事务律师协会执行委员Lorne Waldman律师指出,撤销公民身分的法例并不公平,法律上不健全,违反受《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保护的平等核心价值,显示联邦政府公然无视这些价值及加国全民的基本权利。
Lorne Waldman指该法造成两类公民及极不公平的程序,令不少加人不但面对于未经正当程序下失去公民身分的风险,亦面对失去移居别国及出国的权利。
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行政总监Josh Paterson指出,以往所有加国公民不论其原居地,均享有相同的公民权利,但是新法例划分可失去及不可失去公民身分的两类加国公民,属「反移民、反加国、反民主及违反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