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加拿大新《移民法》发起挑战,这次可能真的要被推翻了!

2015年08月28日 加拿大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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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两个法律团体针对加拿大保守党的新《入籍法》C-24号法案进行挑战,并声称新《入籍法》是"反移民、反加拿大、反民主并违反宪法"的。


加拿大新《入籍法》在2014年6月开始实行,一经实行之后就引来了社会各界的纷纷吐槽,小编跟大家分享以下有哪些槽点吧。

槽点


槽点一:这条法案将加拿大人分为四等人,分别是最高等的土生单一国籍人士、第二等的单一国籍移民、第三等的土生双重国籍人士、以及最下等的双重国籍移民。其中还有让大家吐槽的一点就是:申请入籍必须"每年境内实际居住日要超过183天"的条款太过苛刻。


槽点二:延长"移民监"时间,将入籍居住要求由过去在4年内住满3年改为6年内住满4年,并且其中的4年当中每年居住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半(183日)


槽点三: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可以不受限制居住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也可以去任何地方旅游,但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如果离开加拿大,即有丧失国籍的风险。


槽点四: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将被取消国籍。另外,还扩大需要达到语言要求的年龄段、以及加重对提供虚假入籍材料者的惩罚等。

简单来说,在加拿大恐怖分子有权利在法庭上辩解,而在新《入籍法》中被官僚剥夺移民身份的人连参加独立听证的资格都没有,非常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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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所说,这些律师认为这项法律"建立了一个两级公民制度",并且有歧视居住在加拿大和海外的、具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和移民的倾向。

律师论点


律师认为,新的移民法违反了加拿大宪章的第15条规定,第15条规定保证所有的加拿大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能够不受歧视(种族、性别、年龄、出生地、性取向等等)的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福利。律师还指出加拿大新移民法违反了加拿大宪章的第7条、第6条、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


加拿大新《入籍法》在2014年2月出台之后就饱受各界批评,遭到了加拿大律师工会(CBA)的严厉反对,CBA认为新法的执行只会让移民部可能穷其人力及物力,也无法处理因落实规定而必须进行的查核,与移民部提出修法目的是为了节省经费"背道而驰"。


总结:加拿大联邦大选在即,各方势力纷纷蓄势待发,一个社会真正的进步就是用相对公平自由的法律来约束公民,法律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和基石。每一位加拿大公民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出生在哪里,都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小编真心希望,在这次联邦大选中,新《入籍法》能有所修改,来保障更多新移民的公民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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