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5年内住满730天的算法

2014年02月14日 加拿大移民



按照加拿大移民部的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至于这其中的5年内住满2年的具体算法,公民身份和移民部在其网站www.cic.gc.ca,对这一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法律解释。

 

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法律定义,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按移民部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形,都可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

 

第一,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第二,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註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但是,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解决了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的概念,就可以了解这个保留枫叶卡时间的算法了。

 

5年内住满2年,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

 

这样一来,要面临的一大问题是,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如此说来,即使手持有效的枫叶卡,也有被边境处拒之境外的可能。

 

延期后的枫叶卡,即登陆超过5年者,出入境就就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麻烦。例如2010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05、2006连续住满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这样,当年拿到延期的新枫叶卡离开加拿大、今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则会从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说,从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满2年者,方可入境;否则,边境处有权阻止其入境。

 

第一个5年期的枫叶卡入境可能引起的争议是,入境时往后累计,也难以达到住满2年的条件。例:2007年短程登陆温哥华的某先生,期间也蜻蜓点水似地光顾过,今年2月再次入境时,他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累计不到1年,离枫叶卡到期仅剩8个月,边境人员以其5年内无法住满2年为由,拒绝入境,某先生由此也丧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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