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温哥华总是唤起人们寻找它与其他城市相似之处的愿望,而契合点似乎还不少。
就众多的非正式组织和各类“少数派”而言,温哥华与旧金山可有一争;若论静止不变,可与檀香山相比。
该城还被称为“北方的里约热内卢”、“潮湿的马里布”(加州城市,下雨和起雾是寻常之事)和“香哥华”,因为几乎一半的居民来自香港、澳门等地。
而外号“温斯捷尔达姆”指的是对性和毒品的自由主义态度。
温哥华坐落於海与山之间。沙滩上海鸥和人们一道悠哉游哉,市内更有茂密的森林长驱直入。
跟所有不被顾客关注的店主相仿,中国城一个书店的主人马克很乐意交谈。
“是的,从前的温哥华完全不同,生活平静,人行道上没有一个烟头,星期天见不到一滴酒精,这一切在1986年世界博览会之后全都翻然而逝了,2200万人前来参加博览会,从此我们的城市变得根本认不出来了。”
马克的书店在东岸,富裕的西温哥华在海湾的对岸延伸,加拿大最贫穷和最富有的街区彼此相望。海峡上有水上飞机起落,狮门桥下有帆船进出,蔚蓝色的轮船静静环驶。
在沿弗雷泽河口伸展的城市上空,高耸著12座山峰,驱车前往葛洛斯山中的滑雪站20分钟,去冰川则需一个小时的行程。
这里没有卡尔加里的工业,也没有多伦多的金融业,然而这个城市是“通往太平洋的大门”,满载木材、煤炭和著名的加拿大小麦的船只从这里驶向亚洲和欧洲。
这里生产药品和电子产品,还有众所周知却不便声张的上好的印度大麻。“小草”在房屋地下室内的专业光照下长大,几乎每套公寓里都有温室。
温哥华还是北美第三大“电影城”,它之前惟有洛杉矶,当然还有纽约。
经典影片《兰博-1》的《美洲边陲》是在温哥华拍摄的,《秘密材料》的主人公斯卡利和马尔杰尔千方百计想在这里找到超自然现象。一旦需要摄制组便直奔庞大的中国城,这里无需布景,一切都是中国式的,从建筑到写著汉字的招牌。
加拿大人所说的“温哥华”,指的是两者:一是同名城区,港口和商务中心之所在;一是大温哥华:由20个区,即卫星城和市政府组成的超级大城。
在山与海之间绵延40公里的大温哥华像极纽约,它有自己的曼哈顿,那就是高塔一般、看得见海景的摩天大楼,和自己的漂泊文艺家聚居的索霍区。
温哥华绝不亚於纽约引领时尚的格林尼治村,这里的房价惊人。而另一边的东城,则是强效可卡因的快克和海洛因的供应地。
虽然没有自己的哈莱姆黑人区,却有萨列伊区和里士满区,“体面的人”都离它们远远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在温哥华共存,互不干扰。
譬如,那些印度帮、中国帮和越南帮的年轻人,和坐吉普车来时髦的基特西兰诺沙滩打排球的晒得黝黑的竞技运动员们,就分别住在不同的城市里。。。
与纽约及比邻的美国城市西雅图和波特兰的联想自然而然,但温哥华人不喜欢这些类比,尤其自伊拉克战争开始以来,直截了当地说,那在此地不得人心,他们的城市“纯粹是加拿大的”!
然而,使之成为加拿大的,而非其他的什麽城市,主要是大自然。
市区内未开垦的处女林、松鼠、海狸和浣熊代替了流浪的猫狗,葛洛斯山区的白雪和湖泊,甚至诺大的温哥华岛,城里人常去远眺大海的地方。
与加拿大的大城市相同,温哥华由白人定居者所建,但今天城市里居住著70个民族的人们。
如今每走一步,不仅能听到汉语,还能听到日语,成千上万的大学生从日出之国来此学习英语。他们身穿想都想不出来的盛装,头发染成彩虹七色,在斯坦利公园里踏著滑板完成令人头晕目眩的转弯盘绕,对受古老的传统精神教育的日本青年而言,温哥华是自由的化身。
在这里,至今还看得出1960年代反抗资产阶级道德的嬉皮士文化的影响。成千上万的美国青年不愿去越南作战,来到加拿大定居温哥华。
在这里,穿喇叭裤、编“嬉皮士小辫儿”、在栖息自然之中的公社里生活,仍然时髦,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已难得一见,即使是在嬉皮士运动的摇篮——加利福尼亚。
1971年,年轻人们在温哥华的一间地下室里聚会,强烈抗议在阿拉斯加的核试验,因此开始了“绿色和平”国际组织的历史。
假如不是外来移民,平安无事、人均寿命将近79岁的加拿大人口,恐怕早已老龄化了,可是温哥华给人以年轻城市的印象。
在这儿几乎碰不到吞云吐雾的人,市民们的哲理是运动、瑜伽和拒绝吸烟,2010年这里将举办冬季奥运会并非偶然。
温哥华早起早睡,早吃晚饭,下午5点钟办公室便空空如也。
兽皮小艇和游艇纷纷下水,公园内游人如织,生活在海岸边蜿蜒61公里的条条小径上沸腾:脚踏车穿梭转悠,人们穿著旱冰鞋溜达。在少有的大晴天里赶去酒吧露台,骄傲的敞篷车主则放下顶篷,好好地炫耀炫耀爱车。
若要一览温哥华之美,就得春天来。那时节千树万树繁花齐开,灰鲸在蔚蓝的海水里跳起自己的芭蕾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