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只要邀请人收入足够,探亲签证被批准的几率很高,被拒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移民倾向,如果是这条理由被拒,再申请时,应该提供房产证明、社会关系证明,如在某些机构担任职务等,以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理由一定会回到中国,而不会滞留加拿大不归。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 两份“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
2、一份“家属表,教育表”
3、四张在近6个月以内照的护照尺寸的照片(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护照原件
5、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邮编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申请费(每人人民币560 元, 编者注:2008年的收费标准)
7、申请人XX 的公司准假信
8、申请人的银行存折原件
9、申请人的房产证明原件
10、申请人的退休工资存折原件、医疗保险证原件。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卡原件
邀请人需提供:
1、邀请信
2、在加拿大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3、邀请人的出生证明
4、邀请人的结婚证明
5、邀请人的枫叶卡复印件
6、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出据的邀请人的最近一年的税收状况证明(NOTICE OF ASSESSMENT)和T4表
7、邀请人的雇主信
8、邀请人的近六个月的工资单和银行往来帐原件
9、由银行出具的邀请人存款证明
邀请人的年收入要求
加拿大移民局没有明确规定探亲签证的邀请人的收入要求。如果由邀请人担保申请人的旅加费用,可以参考团聚移民所需的年收入要求:2008年,加拿大的最低收入标准为: 1 人 $21,202, 2 人 $26,396, 3 人 $32,450, 4 人 $39,399, 5 人 $44,686, 6人$50,397, 7 人 $56,110, 超过 7 人, 每多一个人增加 $5,713。例如夫妻俩要担保两个亲人来加,共计四口人,则他们的收入至少要有39,399加元。
如果邀请人的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在邀请信中应该注明申请人自己负责旅加费用,并应让申请人出具一张至少5000加元以上的存单复印件。
申请递交
递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人直接去所在地附近的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办理,一般上午递交,下午能够批下来。
另外一种方式是将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挂号邮寄至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的签证处(请不要忘记附上护照的原始件)。据目前网友办理的情况看,一般在3周到6周之间,将收到大使馆的回复,收到回复的同时申请时的个人材料都会被退回
一般来讲,只要邀请人收入足够,探亲签证被批准的几率很高,被拒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移民倾向,如果是这条理由被拒,再申请时,应该提供房产证明、社会关系证明,如在某些机构担任职务等,以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理由一定会回到中国,而不会滞留加拿大不归。
申请人入境加拿大
申请人拿到签证后,在签证签发日起90天内必须进入加拿大。入境加拿大后,如无特殊情况,允许居住的时间为半年
续签或者签证延期
如果需要延长居住时间,需要办理签证延期,请一定要在居留时限之前办理,最好在到期日期一个月前办理。
延期的理由要比较合理,避免让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可能长期居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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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606-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