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踪者甚至一些普通人眼中,跟踪行为被描述为充满“浪漫情调”,甚至将这一行为视为被害人的“咎由自取”,并以此来为这种实属恐吓的违法行为进行辩护。
对此,蒙纳士大学法医与行为科学研究中心博士麦克尤恩(Troy McEwan)指出,绝大多数跟踪者都是被害者所熟悉的人。只有不到半数跟踪案件发生在两者的亲密关系破裂之后。
她称,人们对于跟踪行为存在3个重大误解,即常常低估跟踪行为的严重性、认为被人跟踪很浪漫以及将错误归咎于受害者。
而具体而言,相对于女性,男性更容易低估跟踪行为的严重性,更可能认为此行为很浪漫,而且更多地认为是受害者“咎由自取”。麦克尤恩还表示,“尽管目前我们并没有得到确切数据,但粗略估计,在曾被前任跟踪过的人中,其中1/4到1/2的人在前一段关系中可能存在被家暴的经历。”
据另外一项针对超过3700名维州人的研究发现,1/4受访者自称曾被人跟踪,跟踪方式包括接到骚扰电话、家中被入侵以及被人尾随等。其中,跟踪者通常都与受害者所熟识,跟踪者为陌生人的案例仅占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