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刑法:网络造谣传谣 最高判7年(图)

2015年10月30日 美国58



  古人云:“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小则寓一人之吉凶,大则系国家之兴败。”此话放在互联网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人们工作生活方式的今天,就可能造成“众口铄金,积毁销骨”。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规定,以前一些只被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等9种常见行为,今后将入罪。


  【侨报综合报道】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以前曾经只做行政处罚的9种常见行为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起将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圈”里谣言多 转发需谨慎

  上海澎湃新闻27日报道,“猪肉有钩虫”,“小女孩家门口被拐”……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民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朋友圈里假消息泛滥,简直成了谣言集散地。一般来说,源头“造谣帖”发出后,容易得到怀着“看热闹”心理的人无限传播,甚至有人将造谣帖“改头换面”转发。还有人喜欢“随手”转发,看到了就转。再加上在微博、微信时代,人人都想通过网络拓宽自己的朋友圈,获得更多关注,所以很多人收到一则信息时,首先考虑的不是真假或者来源,而是立刻转发。

  不少人觉得朋友圈的受众只限于朋友圈,没有“外人”,不是对外传播,但网络的开放性往往造成反常信息传播特别迅猛。

  实际上,一直以来,朋友圈假消息满天飞屡屡引发讨论,也有专家呼吁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被追责。

  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出台,专家表示,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此外,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就盲目转发的网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处罚升级到刑责 别拿乱来当白玩

  除了在朋友圈发假信息,还有8种常见的涉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行为也在《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入刑。

  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找“医闹”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子女虐待老人、家长对孩子施暴的案件不断被曝光,老幼病残者的权益保护面临尴尬;学霸“当枪手”,甘帮学渣替考作弊……这些常见的行为以前的处理方式常常是批评教育或者行政拘留,如今,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升级”到了“入刑”的程度,将根据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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