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发布了2015年11月签证公告牌,职业移民类签证公告牌还是继续两个排期表:
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DOS),刚发布了2015年11月签证排期表,关于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包括所有职业移民类)的签证,依然与上个月一致,采用2个排期表,分别公布最终裁定日(FAD)和递交申请日(DFA)。
表中可见,最终裁定日截止日较10月份前进了一个半月,而且由于EB-5区域中心计划已经搭上了美国财年预算的顺风车,获得延期至2015年12月11日,所以,现在EB-5区域中心的签证类别已经调整为C(表示有签证可发,除了中国有排期)。
关于递交申请日,10月与11月都是2015年5月1日之前。虽然维持不变,但却是最重要亮点,因为正是此表的继续存在,证明了奥巴马移民新政在持续进行。
与10月份的排期表相比,EB-5类别表A排期继续前进至2013年11月22日,表B排期日维持不变,依然为2015年5月1日。
根据表A排期日,目前EB-5签证类别的排期等待时间为1年零11个月,按照当前I-526的审理时间平均为13个月左右,可以得出:
增加的等待时间 = 排期倒退时间 - I-526审批时间 = 23个月(1年零11个月)- 13个月 = 10个月
律师提醒
根据表A排期日,如果你的优先日在2013年11月22日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你就可以广领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马上可以获批签证或绿卡。
根据表B排期日,优先日晚于2013年11月22日,早于2015年5月1日,且已经获得I-526批准的投资人,虽然还无法取得签证配额,但可以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此类投资人在递交I-485的同时,可以同时递交I-765(工作许可)、I-131(旅行许可)申请。
I-765、I-131一般在90天左右即可获批,这样就可以合法在美国工作以及自由地出入美国。但要注意的是,递交I-485的前提是投资人持有合法的签证身份待在美国。所以,最符合递交I-485条件的是目前持F1学生签证或者H1B、L1工作签证待在美国的投资人。如果目前投资人身处中国,且正在考虑用B1/B2旅游签证前往美国递交I-485的话,一定要慎重考虑,因为根据移民法规定,持有这种签证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30天内递交I-485,会被认定为签证欺诈而终生不得再次入境。一般建议持B1/B2进入美国60天以后,再递交I-485较为适宜。
总之,11月份的签证公告牌,带来了两个好消息:
1. 截止日(表A-FAD)向前推进一个半月,至2013年11月22日。
2. 虽然有些阻力,奥巴马移民改革新政,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