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导读】说到学英语,可能大多数的人都是按照老师在课堂上所教的方法来应对考试,而害怕交流。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些学习英语的小妙招,让大家能够在生活中熟练地运用英语,并相约国际友人玩转party……
《课堂内你所学不到的英语妙招》
[作者:张其龙]
玩转Party
参加老外的酒会,能不能喝酒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能和不同人等聊上一通。不少人以为自己英语不错了,可以“单刀赴会”了。偏偏是这样的人参加这样的聚会,十之八九都会落得个格格不入(out of place)的不良感觉。
这里最大的问题不是英语能力,而是对英语文化的意识(cultural awareness)。能够受邀参加老外办的酒会,通常都应该是工作比较出色的专业人员。问题就出在这“专业人员”上。在英语文化中,人们在介绍自己时,至少备有两顶“帽子”,一顶是与工作相关的,一顶是工作以外的。在非工作场所,如果你只能谈工作,而不能谈点其他的什么,就会被认为乏味(boring)。这一点和我们的文化真的不一样,甚至相反,设想一群博导在一个聚会上大谈 fishing,traveling 或 golfing 什么的像话么?不过老外就是这样。就算你除了工作,真的再也没其他了,你也要有意识地准备一点工作以外的话题。
这样的话题是可以准备好的。老外在 party 上会聊什么呢?他们最常用的两个问句就是 What do you do? 和 What do you do for fun? 第一个问题的意思是What is your job? 这个问题比较开放,我们可以回答是一名学生、一名教师、一名策划人等等都可以。回答时常常带上我们的职务、职称或其他工作头衔,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息,如 I am an English teacher in China, I specialize in teaching art students how to talk about their work in English; 第二个问题常常被理解成 What is your hobby? 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别的。What is your hobby? 这样的问句并不是很好,因为 hobby 一词常常带有 doing something small with your hands in your spare time 的意思,通常是十多岁的孩子或退休老人做的事情,如集明信片、做飞机模型等。所以最好还是用 What do you do for fun? 或What do you do in your spare time? 来提问。
当老外谈论其 after work activities 时,通常都让人听起来很兴奋。常言道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光学习不玩耍,聪明孩子也变傻),会“玩”在老外的观念中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他们认为人人都应有一两项业余爱好。
别小看这一两项业余爱好。现在的职场压力那么大,离开校园后还能够一直保持着一两项业余爱好可不简单啊。不少人早“戒”了。这也不要紧,我们可以来点“造假”,选一两个比较感兴趣的消遣领域,准备一些对应的英文词汇就可以了。其实也只是聊聊而已,老外不会在日后核查你的造诣到底如何。比如说,如果你说 I am interested in art, 就要做好准备回答这样的问题:What kind of art do you like? Who are your favorite artists? Have you seen the latest show at the museum? 当然,你也可以用这类问题“先发制人”,成为一个发起谈话、制造话题的活跃的聊天者。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会皱眉头,心想如此高谈阔论乃我年轻躁狂岁月的行为,现在老调重弹,岂非浅薄。可这就对了,老外哪里懂得你的深沉?如果你想深沉,甚至在 party 上一直作沉思状,那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要接受邀请,免得不仅自己在 party上不尴不尬(awkward),更令邀请人失望,在社交效果上适得其反。在 party 上深沉地沉思(thoughtful)也好,深沉地沉默(silent)也好,人家都过来搭讪了,你不可以还在那里一脸沉重,对人家热情洋溢的问题,只是以 yes 或 no 作答,再也 没 有 其 他 言 语。 请 注 意, 除 了 情 人 间 演 绎 romance,silence 大 多 表 示 anger 或disinterest,而勉强以 yes 或 no 作答也好不到哪里去,无异于告诉对方:Go away, I don’t want to speak to you!
这里特别提醒一些女士,老外确实很 gentleman,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女性无原则地迁就,他们尤其反感东方女性在酒会上的 silence,特别是刻意的、自鸣得意的 silence。英语文化在 party conversation 方 面 对 女 性 毫 无 照 顾 政 策。女士们要谨防 silent 的矜持被一些 不太 gentle 的老外解读成 stupid(愚蠢)或 snobbish(势利)。
跟上英语听力速度
听不懂英语,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指听不懂快速的英语。只要把我们听不懂的部分用慢速的方式再向我们呈现一遍,我们很可能就听懂了。如果还是听不懂,就用更慢速的方式呈现。慢到什么程度呢?慢到能够听懂。
从理论上说,只要我们能读得懂,我们就一定能听得懂。我们读得懂而听不懂的原因,可以说就是因为跟不上速度,反应不过来。
既然速度对听力有着如此大的影响,那么有没有办法来加快我们对快速听力材料的反应呢?
速度快慢都是相对的。一方面,越是快速的材料我们就越听不懂;另一方面,越是听不懂,我们就越觉得所听到的材料速度快。
听力训练有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有一种方法不仅几乎适合所有人,而且事半功倍。这种方法叫做“默跟法”。
什么是默跟法呢?默跟法就是听到任何英语,不管是快的还是慢的,不管是难的还是容易的,都要边听边努力争取紧紧跟住我们听到的每一个字。所谓默跟,就是默不作声地跟着。不要小看这个默跟,这种脑力或者意念方面的持之以恒,在效果上远比阅读强得多。
我们提倡默跟而不是出声或者大声地跟,并不是怕声音会影响别人,而是因为“默”字具有不可替代的功效。“默”是一种境界,从大声朗读和默读的区别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默跟的力量。我们为什么有时候要默读呢?原因主要不是怕影响别人,或者怕自己累着,而是在默读中能够集中精神对所阅读的材料进行理解、记忆或分析等。
信息处理过程;而在大声朗读时,难免要为自己的发音、别人(如果有人在场)的评价等而分心,不能专注于所读内容的本身。在古代私塾中,那些整天捧着书摇头晃脑大声读的学童大多不知道自己在读什么。
默跟法的精髓在于一个“跟”字。大多数同学都会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但这句话用在听力训练上,特别是练习快速材料时,就很容易被表面化地理解。有的同学想只要每时每刻耳机不离耳,正宗的 VOA、BBC 或者原版全真托福听力题不绝于耳,还怕没有突破听力难关的一天?不幸的是,在这样的人当中,英语听力裹足不前、听力部分永远无法跨越 600 分大关的人真是比比皆是。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有耳无心。别看我们的周围有很多人练听力的架势摆得很吓人,各种音响设备和光盘磁带也多得吓人,但如果他没有达到“默跟”这种境界,他真的就是听了也白听。要知道,我们毕竟不是生长在英语国家,哪里能只要不停地把英语往耳朵里灌就能变成自己的?
比起英语口语和写作,英语听力训练是非常被动的。听懂了就是听懂了,没听不懂就是没听不懂,没有半点可发挥的。但这种看似被动的技能却应该以非常主动的方式去训练,那就是:不能被动地把听力材料灌入自己的耳朵,而是要主动地把听力材料注入自己的大脑。要实现这一主动,最好的方法就是默跟。
根据自己的英语基础,可以采用不同的默跟目标。
默跟目标有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密度,也就是那么多的字词能够跟得上多少的问题。基础好的同学可以逐字地跟,所谓逐字地跟就是将听到的每个字从脑海里过一边。基础差一些的同学,可以跳过一些字,逐句逐句地跟。这种跳着的跟和不跟是有天壤之别的。只要头脑意念中有个目标,努力地牢牢地跟着所听到的东西,就达到了训练的效果。这里所说的“努力”是指不管实际上我们能够跟多少,能不能跟上,但只要我们在听的时候时刻努力就足够了。
默跟目标中的第二个维度是层次,高层次的默跟是跟语义,就是在听到每一个字词句的时候头脑里就随之闪过相应的表象。例如当听到:I’ve had my apartment redecorated 时,不仅要明白听到的 redecorate 这个词的音,而且要在头脑里形成redecorate 的表象。这样就会对所听到的材料有较深的理解。这种表象形成的最好例子就是在听 direction 的时候。例如:
A: Excuse me, where is the post office?
B: Go straight ahead. Turn right at the first traffic light into Queens Avenue. Then keep going ahead until you see a KFC outlet on your left side. The post office is behind the KFC restaurant...
有的人听到这些问路的材料,很是不以为然, 以为这里面没有什么难懂的内容,所以听起来就好似蜻蜓点水,不怎么投入心思。其实不然,像这样的段落,对于我们训练在听的时候形成认知地图就非常奏效。什么叫认知地图呢?就是我们听了这些材料,不用到实地,也不用拿来一张地图,在我们的脑海里就已形成了一幅清晰的地图。这样,如果听过材料后让我们回答问题,我们还怕有什么问题无法对付吗?
如果英语听力基础较差,一时无法顾及到意义,我们就先来低层次的默跟——跟语音。跟语音也并不轻松,像前面这段问路的话中,虽然我们的大脑来不及反应到底怎样去找到 post office,但要争取把问答双方所说的每个字听得真真切切。Go -straight -ahead. Turn -right -at -the -first -traffic -light -into –Queens -Avenue. Then -keep -going -ahead -until -you -see -a -KFC -outlet –on -your -left -side. The -post-office -is -behind -the -KFC -restaurant... 这样,等我们跟语音不成问题了,就可以把同样的听力材料拿来从头再听,但这次的层次就提高到默跟语义了。
这样,听的过程才算是实实在在,才会有效果。
跟读法能够帮助我们完成从学过的英语知识到听力速度的提高之间的跨越。那么这种跟读法和我们已经学过的知识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尽量跟读学过的英语内容,最好是跟读我们教科书中的内容。
别以为教科书中的内容我们都已经耳熟能详,其实不然。由于我们的英语教学多年来比较注重阅读和语法,在听力方面比较薄弱,相信把我们学过的课文用较快的语速读出,大家听起来也还是能够过瘾的,能够起到训练的效果。
跟读熟悉的内容更加有利于提高听力速度。速度问题完全是一种对英语语音和语义的接收习惯问题。如果听到的内容自身比较熟悉,我们就会在跟读时把重点放在对英语语音语义的领会和把握,进而形成一种接收习惯。相反,如果听到的内容比较陌生,在跟读时就容易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形,虽然努力做到耳到心也到,但心却没有用到培养听力习惯上,而会搅进对新信息的理解认知上。虽然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生活当中是无法回避的,但在我们进行自我训练的时候,却可以有意挑选熟悉的内容,回避陌生内容。
除了利用制作好的录音资料,另外一条简单便捷的方法就是自己录音。根据自己的需要,用较快的语速录下英语教材中的课文,然后用这些录下的课文训练自己的默跟能力。还有一条更加简单便捷的方法,就是找一个练习英语听力的合作者,一个人朗读,一个人默跟,然后交换角色。两人不断加快阅读的速度,这样彼此跟读的技能也就能随之提高。
在大量的默跟训练后,就会自然而然跟得上说话人的节奏,不知不觉地能够听懂快速的材料。蓦然回首,你会发现以前觉得很快的材料原来并不是很快。
时态不再犯难
写英文日记,时态会是个问题。对此,有的人嗤之以鼻,认为这还不简单,用过去式呗!听这话,就知道此人没有写过英文日记,只是想当然而已。很多的英文老师也是这么说的,因为他们虽然动员学生写英文日记,但自己可能从来都没有认认真真地写过英文日记。我之所以相信这是个典型的问题,是因为我常年记英文日记、帮别人修改英文日记。最关键的是,英语是母语的人也提出了日记中时态的问题。
有人认为写日记要用现在时,因为叙述故事就是用现在时的。可是日记毕竟不同于故事。故事很有趣,但有多少人会对如陈年流水账似的日记感兴趣呢?有人说既然日记上已经载有日期,没有必要用过去时,还不如用现在时方便些。不错,用现在时写起来是方便。但读起来就不方便了。我们写英文日记的主要目的还是学习写能够给别人看的英文,所以我们的日记最好是 reader-friendly,什么时候的事情就用什么样的时态。当然,如果我们想把日记写成引人入胜的故事,就没有理由不用现在时了。
还有人说当然用过去时,因为日记记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可是日记记的未必全是过去的事情。比如说,我们晚饭后冒着严寒坐在台灯前写当天的日记,想写“今天天气很冷”这句话,如果写“It was very cold today”,就表明天冷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这好像与事实不符。另外,我们想写:“今天我看中央电视台得到一个好消息,中国将在今年 12 月举办动漫博览会。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将来会在动漫行业发展。”看电视的事情是过去的事情,但因为影响一直延续到写日记时而且会继续,所以,不适合用过去时。前面这段话可以这么写:
“Today, I’ve got good news from CCTV that China is hosting the World Animation & Comic Expo in December this year.
I feel happy about this because my future career will be in the area。”
这样简单的一件事中,用了现在完成时、表示将来的现在进行时、一般现在时和一般将来时四种时态,就是没有用到过去时。
可见,英文日记的时态并不是一般现在时和一般过去时二者选其一的问题。二战中犹太少女安妮 • 弗兰克(Anne Frank)所写的 The Diary of Anne Frank(《安妮日记》)便包括了英语中的所有时态(虽然她的日记是用荷兰语写成的,但在时态的使用上可以与英语类比)。
在写英文日记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用什么时态,还要经常在不同的时态中切换。在日记中,我们记下的不仅有一天的经历(experiences),而且有当日的思想(thoughts)。有的时候以经历为主,有的时候以思想为主,有的时候则是经历和思想交替。一般来说,经历适合用过去时,思想适合用现在时。为了让读者清楚地分辨我们的经历和思想,就必须及时在过去时和现在时之间进行切换。这种切换不难,但是如果对时态的概念本来就不清楚,就会觉得很麻烦。
意识到时态是一个问题,在写英文日记的时候稍加注意,就可以摆脱这一困扰。相反,如果意识不到它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随意待之,就会时不时受其困扰,连连犯时态错误却又不知道问题出在何处。要知道,即使英语是母语的人写日记,有时也难免要对时态的使用斟酌再三。
我咋成了复数
英 语 中 有 一 种 疑 问 句 叫 tag questions, 译 成 中 文 是“ 附 加 疑 问 句”, 又 称 作disjunctive questions,译成中文是“反意疑问句”。其基本规则是,如果前面的陈述句是肯定的,后面的附加疑问句就用否定形式;如果前面的陈述句是否定的,后面的附加疑问句就用肯定形式。例如:Snow is white, isn’t it? You don’t like me, do you?
这类句子中有一些不遵循语法规则的特例,其中引起最多争议的是“I am.。。”——句后的附加疑问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例如,我曾经见过这样一道英语试题:
请判断下面四个句子中哪一个正确:
(a) I am right, am not I?
(b) I am right, amn’t I?
(c) I am right, am I not?
(d) I am right, aren’t I?
这是一道四选一的考试题,必须从中选一个正确的、能得分的答案。经过了那么多考试,我知道正确的答案应该是 (d),但因为 (d) 句根本就是文法不通,所以我实际上还是不明白。
不管我们是否想得通,在今天的口头和书面英语中,“aren’t I”出现的频率都占绝对优势。但对此也有不同的意见。比较下面两句话:
I’m going with you on vacation, aren’t I?
I’m going with you on vacation, am not I?
对这两句话,有人认为第一句虽然大家都这么说,但语法上有错误,系以讹传讹,不足效法,而第二句虽然听起来很别扭,但毕竟是正确的英语。
要判断这些附加疑问句中到底哪一个正确,听专家的意见是不够的,因为专家的意见很不一致。但如果我们自己弄清楚这些句子的由来,就不必在不同的意见中疑惑了。
按照反义疑问句的规则,(a)、(b) 两句都应该不算错,而 (d) 句一定错。可是,为什么 (d) 句 aren’t I? 偏偏被普遍接受呢?
原来,aren’t I 是由 am not I 的缩写形式 amn’t I 演变来的。而这种演变的原因,就是发音的便利。英国人讨厌两个鼻辅音 /m/ 和 /n/ 放在一起发音。当这两个音在 amn’t I 中撞到一起时,就必须进行简化,只保留其一。英国人感觉 /a:nt/ 比/a:mt/ 要顺口一些。所以在 18 世纪的文献里开始出现 an’t。
元音 /a:/ 的发音长短有变,有时长,有时短,由于 aren’t 中元音后的 r 在 18世纪左右是不发音的,所以 amn’t 的简化发音 an’t 和 aren’t 的发音自然就没有区别了。18 世纪以后,曾经流行的 an’t I 渐渐被 aren’t I 取代。今天在爱尔兰和苏格兰的某些方言中仍可听到 amn’t。
aren’t I 在美国也被广泛使用。有些美国人不喜欢,感觉它有点装腔作势,认为还是 am not I 更正式。但aren’t I 无论在口语还是书面语中都已被英语世界的大多数人接受。
不喊哎哟喊OUCH
假如我们不小心被针扎了一下,或者别人不小心重重地踩了我们的脚,如果不想释放不自觉的本能,我们该如何作出反应呢?
这要看踩我们脚的是什么人,如果是同胞,就比较简单,你只需“哎哟!”地叫一声,大不了再紧蹙眉头作疼痛状。如果是讲英语的人,我们除了“Ouch!”一声,似乎别无更好的选择,最多再捎上一句“You stepped on my foot!”。不过,如果英语学到家了,我们就会在被针扎之时本能地迸出一声“Ouch!”这也许可以列作用英语思维的征候。
摆脱中式英语,培养用英语思维,像 ouch 这样的很难跻身于各种雅思词汇表的小小的叹词(interjection),可谓能够“小兵立大功”,不妨尝试多掌握。而往往正是这些词,中国学生不大容易从课堂上扎扎实实地学到。
为了一个繁重的任务争分夺秒地、夜以继日地忙啊忙的,终于完成了,如释重负,无限感慨⋯⋯此时此刻,千言万语无法表达情怀,只有一个叹词可以让你释怀—Phew!例如,经过几个月的辛劳,你的又一本著作终于脱稿付印,这时,你可以对你的朋友说:“Phew, I just finished another book!”一个硕士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后,通常会有类似的感叹:“Phew, I am free at last! I will submit it promptly。”(啊!我终于自由了!我马上就把论文交上去。)不过,松一口气不只会发生在大功告成后,也会发生在庆幸躲过了什么。“Phew! It’s bloody lucky I didn’t go that night!”(啊!那天晚上我没去简直太幸运了!)。至于为什么庆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话者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表达出了后怕的心情。当然,phew 还有另外一些微妙的情感表达功能,这里只展示其要。
跟 ouch 和 phew 并驾齐驱的还有 oops,这三个词可称为“叹词三甲”。oops 这个词看上去就有点不和谐,让人怀疑用它来表示惊讶、狼狈时所发出喊声的正当性。到底是什么事情会让人又惊讶,又狼狈?我看最容易让人理解的场景是男歌星唱歌跑调,或者女明星非故意走光。当然,oops 绝对不是男女明星的专属词汇,我们普通人也常有一些情景需要一句“Oops!”来了断。例如,如果尊夫人对你家教很严,清规戒律数不清,以致你天天犯错,焦头烂额。每当此时,你知趣地说一句“Oops, I did it again。”也许可以免去夫人的纠缠不放。因为犯了错误后,你在第一时间以“Oops!”发声,证明你这个错误实属一不小心,让自己也非常惊讶,不仅毫无恶意,而且后悔不迭,纵然夫人怒火万丈,只要她有一定的英文造诣,深谙 oops 的精髓,都应该让你感到“It’s okay。”注意,oops 有惊讶之意,所以,你如果是故意迟到,你就不配说“Oops! I’m late。”
如果你自我定位是一个不拘小节、丢三落四的人,oops 会成为你的至爱。你可以说“Oops, I lost my car key in the boot!”(哎呀,我把车钥匙落在后备箱里了!)你也可以说“Oops, I forgot to save the document!”(哎呀,我忘了保存文件了!)如果你淘米烧菜忙活了若干小时后,当全家正坐下来准备吃饭之时,你才发现生米依然没有煮成熟饭,这时你就大可以说: Oops, I forgot to turn on the electric cooker!”(哎呀,我忘了打开电饭煲开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