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非移民身分之中,H-1B特殊技能工作身分是最有弹性的身分之一。H-1B的优越之处在于它是具有双重倾向的身分。也就是说H-1B的申请人可以有明显的移民美国的企图与倾向,但还是可以得到H-1B身分。这就与F-1学生身分或B-1商务考查身分有很大的不同。F-1和B-1/B-2的申请人如果被怀疑有移民的企图,其申请将不会被批准。另外H-1B转身分到F-1,B-1,L-1或O-1等身分都没有限制,而别的身分转到H-1B也不困难。另外,由于有些人准备移民的申请,在有移民排期的情况下,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H-1B 身分可以在等待排期时无限延长,更是许多学生转到绿卡的第一步。
1。申请人必须证明有学士或同等学位或经验:学士(本科)学位在这里定义为美国教育系统下的学士学位。因为移民局不认同非美国学校所发的学士学位,所以在美国以外得到学士学位的人士必须在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学位鉴定机械进行鉴定。
在通过鉴定之后,申请人才可以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没有学士或同等学位,申请人过去在其申请的工作领域的工作经验可以用来抵消学位的要求。移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经验怎样抵消学位,但是从移民局审理案件的历史可以得出结论,移民局大多用三年工作经验等于一年的本科学习来换算。学士学位一般需要四年的学习,若申请人没有学士学位但有1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H-1B还是可能可以被批准。
2。 顾主必须付与H-1B员工标准薪资:在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请之前,顾主必须先向劳工部提出申请证实其付与H-1B工作者的薪资不低与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类工作的平均工资(此一申请叫做LCA,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在劳工部证实顾主的工资符合水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提出H-1B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顾主和劳工要在确定工作名称与确定薪资两个因素时做一个平衡考量。目前劳工部处理LCA 的时间约为5-7 个工作天,如果你要申请H-1B 也要提早做准备。
3。这份工作需要拥有大学或以上学位的人才能胜任:从申请H-1B的角度,工作名称越高阶(比如工程师,会计师等),H-1B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越高,因为高阶的工作大多都是移民局认同的特殊技能的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但是高阶的工作名称,要有较高的薪资才能通过劳工部的批准。而很多顾主希望得到H-1B工人的高阶服务但是不肯付与很高的薪水。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选择一个低层次的工作名称,来降低薪资标准。但是这样会有移民局不认同此工作为特殊技能工作(例如业务助理,厨师),不需要大学毕业也可以做这份工作的风险,而拒绝申请。所以在考虑工作名称与薪资的问题时,申请人要确定工作名称既是符和特殊技能的要求,薪资又符合劳工部对此一工作的标准。
4。公司需要一个这样职位的人才:上述几个情况都能够满足的情况下,在提出H-1B申请时还要解释为什么公司需要这样的人才,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建筑师事务所可能会需要一个会计,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是不需要一个学建筑的人才。一个小型3-4个人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有会计专业的人才,一个几百人的公司也会需要一个会计。但是一个3-5 个人的小型贸易公司在移民局的认定上是不需要一个会计,这样的公司通常会把会计的财务报表交由外界的会计师来处理,顶多需要一个“Bookkeeper”来帮忙收钱管帐而己, 而Bookkeeper 是不需要大学学位的人就能胜任的了。
在符合以上几个前之后,基本上我们可以认定这是一个符合H-1B 的申请,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H-1B 的申请。FY2011 H-1B 名额已经在2011年1月26日用完,律师事务已经开始接受处理FY2012今年4月1日的H1B新名额案件的申请,FY2012 新名额的开始工作日为2011年10月1日。有意申请者请将您公司状况,您的履历表,薪水,工作名称等相关资料email ,我们将为您免费评估H-1B 的申请,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