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 Stoner》,美国约翰 威廉姆斯著,杨向荣译,3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原著1965年出版)。
看这本书有很大原因是被它的封面吸引:Stoner,主人公的姓,在封面上是从几本英语文学经典名著的书名各取了一个字母组成的。虽然现在新书封面编辑大多是为了卖书而抓人眼球,但这样有自比经典的设计未免惊人。英语世界里John Williams这个名字又实在普遍的像中文里的“小明”、“老王”,星球大战的配乐就是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作曲家写的,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作家,因此更增加了一点神秘感。
网上搜了下英文原版封面,倒不是如此狂妄:
当然,主人公是教英语文学的,这些经典也和书中他的教学、研究方向相符,从这一点上来说,不能算过分。
这本写于1965年但50年后才火起来的小说故事很简单,讲的是上世纪初一个美国农家子弟进了大学接触了文学之后在大学教书的工作、生活和感情,是一个平凡小人物的一生。作者John Williams本人也曾在大学教了多年英语文学,因此对题材和学校里的政治斗争非常熟悉,可以说是作者自己某种形式的自传体小说。
除了主人公外,书中人物的形象比较单一和模式化,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貌似平铺直叙的语言平静、准确,翻译的也还到位,我不到两天就看完了。
书中主人公身上时时出现他神游身外、意识对自己的冷静的观察的情形,有读者为这种清醒所吸引。我也时常在想,如果作者的主人公原型是别人,作者本人究竟是书中人物的哪一个,隐藏的很深,但一双锐利的眼睛却洞察秋毫。
既然我们都如此深深的爱着自己,急于从任何能照见自己的物品中看到身影,好书都是一面镜子,这种涉及面很广的平凡人生可以照见我们自己的内心,每个人读这本书时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看书时我就常常在想,如果我一辈子都在学校里搞文学研究,会是怎么样的人生?遇到自己想要的,是像书中那样主动、勇敢一点就唾手可得吗?主人公放弃了当系主任的机会,是不是他之后职业生涯不幸的根本原因?两情相悦是可能的吗?男人的性和爱,究竟能不能分开?只有忘我,才能把工作乃至任何事做好?人生所有的探求,最后的结局都是虚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