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5日起,中华民国国民可以免签入境或过境加拿大,但仍须事先上网申请“电子旅行许可”(eTA)。
eTA是对免签证的外籍人士乘搭飞机进入加拿大时的一项新入境要求。此旅行许可以电子方式与旅客的护照相连,有效期为5年或到护照失效日期为止,以先到期者为准。
免签证国家的公民(美国公民除外)乘搭飞机进入加拿大之前需要取得eTA。经海路或陆路进入加拿大的旅客不需持有eTA。
加拿大永久居民乘搭飞机进入加拿大无需持有eTA,但仍需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入境,否则将可能无法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
美国永久居民乘搭飞机进入加拿大需持有eTA(以及美国绿卡)。如经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则不需要eTA。
学生和临时工作人士(来自需持有eTA的国家),若在2015年8月1日之前取得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在计划乘搭飞机进入及离开加拿大之前需要取得eTA。
这项新入境要求从2016年3月15日正式实行。从2015年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旅客便可提前在线申请eTA。
eTA需于线上申请,流程简单并只需要几分钟时间。申请人需要准备好护照、信用卡和电子邮件地址。申请费用是加币7元。eTA的有效期可长达5年。
eTA申请表格只有英语和法语版本,为帮助旅客填写表格,均有提供若干种语言说明包括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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