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潘亚玲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在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努力中的不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努力产生了消极影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州和市为代表的美国地方政府正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各级参与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由于地方政府并不具备宪法授予的外交权力,美国地方政府参与全球气候外交带来了理论挑战。事实上,美国地方政府在全球气候外交中的参与,是一种有益补充,这使得美国联邦政府可以在不参与或不认真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努力的同时,及时、有效地掌握甚至引领该进程的相关理念、技术和机制发展。换句话说,相较于对美国联邦政府的缺位而言,美国地方政府对全球气候外交的参与是一种“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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