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加拿大租房28个常见问题

2014年09月01日 加拿大房产投资


租房一定要签租约吗?

房客搬进房东的房子,一定事先会有交流的说好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条件的,但它不一定非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口头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只要房东和租客双方认为口头协议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就行。只有租住家庭护理房屋的情况是例外。
不过,一旦在租房居住期间出现纠纷,口头协议往往很难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害并最终平息争端。


书面租约应包括社么内容?
如果房东和租客确认要有书面的租约,那内容必须包括:
双方法律认定的姓名和房东地址,以确保一旦租客有疑问或是有异动,能及时通知房东。
租客入住的日期
租金
租金支付日期
房东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项目
除房租外租客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及额外收费项目
房东要求租客遵守的规定
除此之外租约中还应该包括什么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要求,如果房东或租客担心条款有遗漏或措词不当,可以登录
www.ltb.gov.on.ca/en/Key_Information/STEL02_111384.html,上面列有各个地区法律服务机构的名单,与其中机构联系,进行咨询或索取租约样本和有关表格。


有什么信息房东必须告知租客?
房东必须向告知租客双方应享受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要让租客知道在安省有一个房东及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来处理租务方面的问题,该局印有一个“新租客信息指南”的小册子,房东应该在租约开始生效前几天或第一天,给租客这本册子,让租客对权益和义务有充分的了解。
当租约由租客签字交给房东后,房东要在随后的21天之内将有双方签字的租约交给租客。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租约,房东也要在租客入住之后的21天之内,将自己的法律认可姓名和地址通知租客。
如果房东没有在规定期内交给租客租约或通知法律认可姓名及地址,租客可以不付房租;但房东一旦按规定做了,租客就要把暂时扣下的房租付给房东。


房东有权收取押金吗?
房东有权在双方确认租约之前或当天收取押金,但押金金额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房租,如果不足一个月,不能超过双方商定的第一个支付房租期的金额。
例如,如果租金每周交一次,押金就不能超过一周租金的额度;如果租金两个月交一次,押金也不能超过一个月租金的额度。
押金必须用于终止租约之前一个月的房租,而不能用作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其他任何方面。


如果租客带宠物怎么办?
房东有权拒绝接受饲养宠物的人成为租客,也有权在租约上写明禁止租客饲养宠物。但租客入住之后,在某一个时期开始饲养宠物,房东无权驱逐宠物或租客,而只能向房东及租客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出面驱逐租客。


房东可以收集的房客的个人信息有哪些?
房东可以要求新租客出示他或她的现时住址、过往租赁房屋记录、受僱记录、收入情况、信用记录和个人推荐信。
但安省人权委员会对这些信息的界定有明确的规定,有需要时可致电416-326-9511或免费长途电话1-800-387-9080,向该委员会查询。


房东加租政府有规定吗?
租客租房时,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是双方协商谈妥的,按租客保护法的规定,房东第一次加房租必须是在租客入住12个月之后,然后每12个月中可以加一次租。安省每年会对房租价格出一个指南,大多数情况下,租金的涨幅应该在这个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涨房租之前房东应该先通知吗?
是的,如果房东决定加租,必须在加租开始之日前90天通知租客,而且必须是书面通知,上面要写明新的租金是多少,从哪一天开始实行。这样才能保证租客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决定,一旦租客认为租金太贵而不续约,有时间另找住所。


房东要给租金的收据吗?
如果租客提出要收据,房东不得拒绝,而且不能收取开收据的费用。除此之外,租客还可以就房东在任何方面的收费索取收据,如果房东拒绝,就是违反了有关法规。即使是已经搬出的租客,只要搬出期限没有超过一年,仍然可以向前房东索取相关付费的收据,房东照样不能拒绝。


收据上应该有什么内容?
收据的内容应该包括所租住房屋的具体地址、租客的姓名、收费项目及其金额、付款日期;房东姓名、房东或其代理人的签名。


谁对房屋的维护有责任?
房屋的保养和维护是房东的责任,即便租客在入住之前就发现房间有问题,或房东在租赁合同上注明租客有责任维护房屋,从法律上讲,责任还是在房东身上。但是,租客有义务保持所租住空间的整洁,如果是租客的原因导致房屋内的出租设施有任何毁坏,租客则要支付所有的修理费用。


什么情况下房东需要维修房屋?
在租务法中对出租房屋的维护和修理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我们有必要有所了解。安省房东及租客局的宣传指南对出租房屋的维护和修理作了下面这样一些解释:
房东必须保证物业的正常状态,所有出租给租客的设施都应该运转正常,这其中包括:供电、下水道设施、供暖设备;家用电器;地毯和公共区域;墙壁、屋顶、天花板;门窗、锁、电灯;停车场、洗衣房、门廊、走道或游泳池。
这些设施一旦出现问题,房东有责任进行维修或更换,但并不一定非要以全新的或新一代的设施去代替。例如,租客屋里的炉灶坏了,房东要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只要有炉灶正常工作工作就可以了,而不需要用功能更多的型号来代替。
房东还必须保持出租物业的乾净整洁,范围包括门厅、大堂、电梯、洗衣房、水池、停车场。同时还有责任杀灭蟑螂和老鼠。
房东必须保持出入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保持有足够的储水,将物业指定垃圾倾倒地点的所有垃圾及时处理掉。
总之,房东要确保出租物业及租客的安全和健康,并达到市府的附例规范及省级维护标准。


如果物业得不到维护怎么办?
如果出租物业出现维护方面的问题,租客首先可以做的就是给房东写一封要求信,提出需要进行维护的具体事项。有些物业有专门的维护申请表格,租客可向管理员索取。租客填写之后,要自己保留一份影印件。
租客要留给房东合理的时间,之后如果房东仍然置之不理,就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政及房屋厅调查执法组(The Investig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Ministry of MunicipalAffairs and Housing)(IEU)投诉。IEU的电话是416-585-7214或1-888-772-9277。
如果你所在的社区有这方面的附例,那有关执法部门就会派出调查员对违反附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调查员会向房东发出一个违法及限期整改的通知;如果房东仍旧没有行动,该部门会将房东告上法庭,并有可能对出租物业徵税及对物业进行维护,要求房东支付维护开支。
如果你所在的社区没有这方面的附例,就向IEU投诉,该部门同样会对违反附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调查员会向房东发出一个违法及限期整改的通知。
租客还可以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投诉,填写投诉表格(Form T6),该局将安排一个听证会,房东要到场对投诉事项作出解释。
租客在投诉时则要说明出租房屋的问题所在,提交租客在试图自己处理这个问题时与房东的往来文件影印件,在租客提出问题之后,房东耽搁、延迟的次数记录,及执法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副本。
在处理这样的问题时,租客可以提出要求返还部份房租,或自己进行必要维修,由房东支付维修费用,或禁止房东加租;但租客无权扣押房租不交。


租客有哪些责任及义务?
租客一旦损坏了出租物业中的财产设施,或不做清洁导致出租房间里蟑螂出没,或形成火灾隐患,或改动房屋结构、设备设施性能,造成安全危害房东有权将租客驱逐。房东首先要做的是向租客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其改正问题;如果租客置之不理,可以向其发出终止租约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是经由安省房东及租客局认定的。房东也可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租客申请,或要求租客支付维修费用。

冬天谁负责铲雪?
原则上说,铲雪是房东的责任,市政安全条例上有规定,房东必须保证物业的安全、健康标准,保证公众出入该物业的安全。但租物法并没有明确阐述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租客可以就此问题投诉到房东及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该机构会就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房东从哪天开始供应暖气? 如果房东不供暖怎么办?
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上说明提供暖气,就必须遵守租务法的规定,即从当年的9月1日开始到下一年的6月15日内,必须保持室温不低于20摄氏度。另外,不同的地区政府有不同的物业标准或附例,租客可以查询住所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规定对室温的最低标准。
如果房东有义务提供暖气而没有这样做,房东会被认为触犯了法律,租客可以致电1-888-772-9277或416-585-7214,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处理。


政府对提供冷气有规定吗?
目前没有针对提供冷气的城市附例,也没有对气温达到几度应提供冷气的任何规定。


房东须翻新租客的房屋吗?
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房东并不需要在新租客入住前或租客居住了几年后,更换地毯或粉刷墙面。但房东有义务保持房屋状况及基本设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健康”的标准。例如,如果房间内的地毯破损,有导致租客跌倒受伤的危险,无论它是新是旧,房东都必须更换。

租客不在家,房东能否进入其房间?
如果租客不在家,而房东需要进入其房间维修设备、进行设施维护或更换物件,必须在预定进入房间的24小时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租客,通知的内容必须包括:进入房间的理由,进入房间的日期及在上午8时至晚上8时之间的某一个具体时段。


租客的责任及义务是什么?
租客一旦损坏了出租物业中的财产设施,或不做清洁导致出租房间里蟑螂出没,或形成火灾隐患,或改动房屋结构、设备设施性能,造成安全危害房东有权将租客驱逐。房东首先要做的是向租客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其改正问题;如果租客置之不理,可以向其发出终止租约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是经由安省房东及租客局认定的。房东也可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租客申请,或要求租客支付维修费用。


租客如何提交终止租约通知?
当租客决定终止租约,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房东,一般而言,提前期是60天。即使通知的提前期超过60天,租约的终止日期也必须是租约的最后一天,租客有可能在租约期满前搬离租屋,但也必须缴纳租约期内的所有房租。
如果是一周一续的租约,租客也要在预定终止租约最后一周的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一天一续的租约,即每日支付房租的租客,也必须提前28天通知房东租约终止期。


租客可不可以出让与转租房屋?
如果在租约到期之前租客提出终止租约,一般情况下房东和租客应该进行协商,如果房东不愿意终止租约,房客仍然可以搬出,在房东的同意下,把空出的租屋转租给另外的租客。
在这种情况下,提前终止租约的租客是永久性地搬离了租屋,接受其转租的新租客与房东的租约仍然维持原来的样子,任何设施及服务项目不变,房租也没有变化。
另外一种情况是,租客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需暂时终止租约,在租约期满之前再重新入住。如某人因需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工作6个月,然后再回来,希望重新搬入原租住的房屋。租客可以为此与房东商量,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房东不能一口回绝这种提议,但房东如果认为某个特定的租客不值得信任的话,可以加以拒绝。
租客必须告知房东搬出和重新搬入的具体日期,在搬出的这段时间,租客可以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出让给另外的人居住,入住者将房租交给原租客,再由原租客交给房东。
如果租客在没有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搬离租屋,并将租屋转租给新的住入者,房东可以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申请,驱逐原租客及未经同意的新住入者。如果房东在60天之内没有提出驱逐申请,即表明认同新的租客入住,入住者便成为合法租客。


如果租客放弃租用的房屋怎么办?
租客在没有通知房东,并在房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租屋,被称之为弃屋。当房东意识到租客已经离开而且不会再回来的时候,应该先想办法与租客取得联繫,并通过可能的途径确定租客是否留下了诸如邮件、电话留言等方式的搬出通知。
如果房东已经确认租客弃屋,可以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终止租约申请。虽然这一手续并非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但一旦房东把房租给了另外的人,而原租客又没有真正离开,原租客便可以依法律程序起诉房东。


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申请房客驱逐令?
通常房东申请驱逐租客的原因是租客持续一段时间欠租,或损坏了租屋内或建筑中公共区域的设施,或让非租客进入租屋造成损失等。
如果租客饲养了宠物,而宠物发出很大噪音,骚扰了他人,或者损坏了租屋内设施,或引起他人过敏,或经确定宠物带有致病菌,或对他人有攻击性,造成安全危害,房东也可申请驱逐令。
但如果是租客有了室友,房东不能将租客驱逐,除非该室友行为不当,如製造噪音、损坏出租设施。另外,如果室内同住人过多,房东也可申请驱逐令,驱逐多出的室友。
如果房东有充份的理由说明必须将出租的物业在出租期内收回,如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要住进去;某人因为要照看房东而住进去等,房东可以申请终止租约并要求租客搬出。


驱逐房客的程序是什么?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房东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租客之前,必须向租客发出一份终止租约通知(Notice of Termination),告知租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有些通知发出后,房东要等待一段特别规定的时间,看租客会不会採取改善措施,这个等待的时间要在通知中具体写清楚。如果租客没有回应,也没有搬离租屋,房东才可以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提出驱逐申请。
安省房东及租客局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向房东和租客双方发出听证通知,在听取双方的陈述之后再作最后决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发出驱逐令之前不会有听证程序。一旦驱逐令发出,租客要在上面规定的日期内搬离租屋,如果逾期不搬,房东可以向执法办公室(Court Enforcement Office)提出请求,执法人员会强制租客依法搬出。


房东如何申请驱逐令?
房东可以亲自到自己住所附近的安省房东及租客局办公室,或安省政府服务中心(Service Ontario Centres)的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用邮件、专递或传真的方式向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或安省政府服务中心件提出申请,并同时缴纳申请费,否则申请不会受理。
申请一般收费150元,旦也有些申请是免费的,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亲自提出申请时,付款的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卡、信用卡、本票(money order)、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中的任何一种。
房东还应该将申请和之后发出的听证通知及驱逐令複印一份,交给租客,令其对申请一事知情。


收到了房东的租约终止通知,房客应该怎么办?
一旦租客收到房东的终止租约通知,首先要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搞清楚问题在哪裡,然后设法与房东进行交流,一是指出通知上的说法有何偏颇或存在什么误会;二是设法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协商解决问题。
之后租客可以留在租屋内,也可以先搬出租屋,看看房东是否会申请驱逐令。如果房东这么做了,租客可以在听证会上进行陈述。租客同时可以致电安省房东及租客局,查询驱逐的程序,并向律师咨询法律意见。租客有权一直住在租屋内直至驱逐令写明的期限。


出席听证会应注意哪些事项?
听证通知发出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到场,租客如果无故不到,说明对驱逐申请没有异议。如果有异议,应该在会上作出陈述。如果是欠租,租客可以就欠租理由所涉及的其他问题提出来。如欠租是因为房东没有适当对租屋进行维护,租客可以把情况都摆出来。
租客在提出抗辩的时候,最好带齐所有证据和相关文件资料。
当事人双方不一定要亲自到场,可以由代理人出场,但要代理人要有当事人签字的代理授权文件。当事人也可以请律师。如果因不懂英语而需要翻译,也可以带翻译。
如果当事人要改变已经安排好的听证时间,要征得当事人各方的同意,否则,听证按原定时间进行。


JASON ZHU&GRACE ZHANG地产投资团队

二十余年的加国生活,给您带来的是更真实更细节的加国资讯!精通房屋买卖,商业物业投资。对房屋结构和重建翻新有灵敏的视角和实践经验。拥有强大的客户群和优质的团队支持。为您提供最为专业的服务!

Jason电话:647-836-7123

Grace电话6479293420

Grace微信:nan_canada

国内免费直拨电话:拨打95040333333,听到提示音后按8996378131#

团队微信:419129903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