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美国宇航局花了许多资源准备长途太空旅行,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宇航员的吃喝。在漫长的旅行中,让宇航员们只吃干粮也很不人道,于是就打算建立一个“闭合生态生命支持系统”(CELSS)。在这个系统中,宇航员们可以种植粮食蔬菜,也就可以享用新鲜食物了。显而易见,这样的一个系统空间有限,难以承担“多样化”的作物,于是选择种什么就至关重要。在这一场“太空粮食超级选秀”中,一种叫作“藜麦”的古老作物脱颖而出。
藜麦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有好几千年的种植历史,曾经是印加土著居民的主要传统食物。它养育了印加民族,被古代印加人称之为“粮食之母”。它最大的特色在于:蛋白质含量比其他常见的粮食作物高,而且氨基酸组成与人体需求很接近。在植物中,只有大豆有类似的特点,但大豆的高脂肪低淀粉并不适合作为粮食。除了蛋白质方面的优势,藜麦的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其他方面也都很全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只用一种粮食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那么藜麦是各种粮食作物中最称职的。这也就是商业营销中把它称为“最适宜人类的完美营养食品”的理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藜麦是唯一一种单体植物即可基本满足人体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正式推荐藜麦为最适宜人类的完美的全营养食品。
1992年,一位来自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以下简称“萨省”)卡姆萨克农业世家的小伙子开始在其自家农场上尝试种植不同品种的藜麦。尽管萨省没有山脉,但其北部气候凉爽干燥,与藜麦的原产地南美地区有诸多相似之处,同样适宜藜麦的生长。这位名叫Joe Dutcheshen的农庄主成功了。从此之后,藜麦也成为了加拿大人的餐桌上时常亮相的一道风味。
注: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加拿大萨省NorQuin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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