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i看见(ikanjian)
青年魏则西用他的生命,给大众科普了百度和莆田系的恶。
但有一种恶,表面上看合情合理,但比起百度和莆田系的恶,其实要厉害百倍,因为这种恶是根植于骨子里的。
一
今天的推文从下面这个商标说起。
不用问大家都知道,这是苹果手机等系列产品的商标,是属于美国苹果公司的。
可是一人君要说的是,千万别想当然,在中国,这“iPhone”商标跟美国苹果公司没有一毛钱关系。
是不是很吃惊?没错,几年前,中国的一家公司将“iPhone”申请为商标,掉眼球的是,竟然通过了!通过了!
远在美国的苹果公司当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在他们看来,这肯定是赤裸裸的侵权,于是从4年前开始,苹果公司状告这家公司。
经过4年的拉锯战后,前不久的3月31日,结果出来了,可是,可是苹果公司败诉了!
法院的理由是,中国公司申请iPhone的时间,比苹果公司要早。
真的早吗?有网友是这样说的:
就这样,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苹果的iPhone商标,却成了一个卖包人的孩子。仔细看看包上的iPhone标志,是不是很扎眼?
印着这个logo的包,你真的会背吗?
二
其实这还不算什么,更绝的是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本田在中国也输掉了官司。
如果要说中国公司拥有iPhone比苹果公司早,那这一次,本田绝对是第一个。
引起官司的就是下面这款车的外观设计。
这是2003年双环汽车“设计”的一款汽车外型,可是早在2002年,本田公司就已经设计并申请了这个外型的专利。
我们来对比一下。
左边是双环车,右边是本田车
不知大家是什么感觉,反正一人君觉得,这两辆车就是双胞胎,几乎一模一样。
其实双环的抄袭由来已久,其老总是个退伍军人,对越野车着迷,当年一开始就模仿吉普212,尝到了甜头,所以后来又将苗头对准了本田。
可是经过13年的诉讼长跑后,本田也败诉了。这一次,法院不说申请专利时间了,直接说双环外观不侵权。
本田傻眼了,大众也傻眼了,因为只要不是瞎子,都会认为这两辆车的外观太一样了。
如果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只能说荒唐。可是双环来劲了,反起诉本田恶意打压对手。这一次法院的速度很快,直接判决本田赔偿双环1600万。
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侵权诉讼输了不说,还倒赔了1600万,本田吃了哑巴亏,有苦说不出。
三
如果你以为这就是极致了,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在奇葩的道路上,套用一句广告词来说,没有最恶,只有更恶。
这一次发生在体育界。
一家叫乔丹体育的中国公司,在2000年注册了“乔丹”商标。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认为,这个乔丹体育是获得了飞人乔丹的授权,或者就干脆是乔丹的品牌,但其实,这两者丝毫没有关系,比我与范冰冰还清白。
所以从2011年到2016年,整整6年的时间,飞人乔丹一直在对乔丹体育高呼,“停止使用我的名字、身份和形象”。
在庭审中,乔丹方面的律师出示了两张照片。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乔丹”这个商标和前公牛球星之间的联系。
而乔丹体育辩称,外国人姓乔丹的一抓一大把,中国也有4200多个人叫乔丹,你凭什么说乔丹就是你啊?
嗯哼,这是典型的怎样证明你就是你,你妈是你妈。这道具有中国特色的难题,连中国人都无法解答,更别说头脑不灵光的老外了。
所以事实证明,飞人打球行,打官司不行,最终于4月26日败下阵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使用自己的名字。
忘了告诉你了,乔丹体育不仅注册了乔丹的商标,还捎带脚地将飞人2个儿子的名字都给注册了,一家子一个不剩。
男人嘛,做事就要这样斩草除根。
四
这本是一个无耻公司的故事,现在成了无耻制度的故事。
这句话用在今天这3个案例上再合适不过,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在其中扮演了不道德行为的挡箭牌和保护伞,成了某些山寨品牌的帮凶。
换个说法,这就相当于当年的彭宇案,法院的判决助长了不少老人碰瓷诬陷的勇气。
法治社会的重要特点,就是具备一整套公开透明的博弈机制,不同利益方都认可时,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文明的解决。
一个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法律,或者说不被认可的判决,不仅让政府威信扫地,而且会严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
没错,中国的自主品牌确实需要我们自己的法律来保护,但是,这个保护是有底线的,超越了这个底线之后的保护就是对恶的姑息和纵容。
因为要让他们懂得,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不偏不斜的判决,是维护一个社会最起码的公平。
但类似双环乔丹体育之类的判决,就是用恶的判决来赤裸裸的鼓励另一种恶。
所谓上有恶法,下才出刁民。一波波山寨恶企的出现,某种程度上正是有了恶法或者恶判的保护,才会如雨后春笋。
而在这样恶法或者恶判的保护之下,不可能成长出真正的民族品牌。
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结束今天的文章,它让人更懂得恶法或者恶判,会将怎样引导这个社会。
2014年1月21日,河北人李芊乘火车时,听到列车广播一孕妇急产,急需妇产科医生帮忙。
李芊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于是跑过去帮助孕妇顺利产下胎儿。
但到医院后,胎儿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住院治疗40多天。这时孕妇家属不仅不感谢李芊,反而把她告上法庭。而法院呢,则认定李芊非法行医,需要赔偿。
来看法庭上律师与法官的一段对话:
律师: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
法官:依据《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
法官: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让我们回顾一下,不公平的判决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发人深省!
2006年彭宇案
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
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
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必然造成两种结果,对社会的影响令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