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雷洋事件引起网络和社会的持续发酵,全民参与破案。警方不断透漏,雷洋事发当晚支付200元嫖资在足疗店嫖娼,被抓后曾两次试图逃跑,并有咬伤警察的行为,且将摄像设备打落摔坏,在带回审查途中,身体不适送医不治。
现在舆论和社会纷纷表示怀疑,不在意累洋是否嫖娼,而在意为何雷洋无故死去,雷洋死亡疑案持续受到关注。那让我们假想一下,如果雷洋事件发生在澳大利亚,本地警察会出警办案呢?
此时此刻,我们不妨假设,要是雷洋作为一个嫌疑人,在澳洲遭遇到警察,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首先,澳洲警方在执行任务,包括逮捕嫌疑人时,必须首先要亮出身份,不管是否是便衣警察。如果这样,雷洋可能也不会对警方的身份产生怀疑,不会如一位目击者所讲的“他一直在喊救命,对居民喊这几个男人不是警察,‘你们快拽住我,别让他们把我装上车’”。
如果澳洲警察暴力执法,不但会引起强烈的谴责,暴力执法的警察也有可能饭碗不保哦,并且警察总长必须辞职。前不久,一名澳洲警察在被控在悉尼CBD粗暴地将一名骑行者推倒在地。据悉,这名骑车者没戴头盔,还要闯红灯,并且无视警察要他停车的命令。
于是被警察推得摔了一跤,随后他立刻被送往医院检查,事实上基本上连轻伤都没有。即使是这样,自行车联盟也联系到了警方,首先停职参与的警察,然后,新州警方要独立调查这件事,检查警察执法是否不当。
并且这样的摄像头将具有高能见度,警员会使用标准语句来告知公众他们正在被拍摄。试想一下,要是中国警察也有这样的摄像头,那么雷洋和警方都可以在事发时做出较平静的互相反应,因为双方都知道他们的行为会被拍下来。
澳洲警察的执法程序与中国确实有很大不同,这是很多刚来澳洲的华人需要注意的,就从在高速上抓超速来说,在澳洲被警察抓到超速后,必须自觉靠边停车,驾驶员和其他车上的人员必须待在车里。
如果下车的话,对警方来说是个威胁,很有可能拔枪相向。而企图贿赂警察更是不万万不能做的,贿赂警察的罪名可要比酒驾超速严重地多了!
不管怎么说,澳洲的执法程序虽然严格,但是也并非所有制度都会被遵守,警察执法暴力也并不是不会发生,公权力永远都值得警惕。而这次昌平警方需要加强的地方仍然很多,对生命的尊重还是有待提高,希望这次事件可以在受到关注的同时,帮助法律法规的完善。
@000:赞美不一定爱国!批评不一定不爱国!让我们一起批评它的错误!鼓励它的进步!让它越来越好!有朝一日外国也会像我们学习!
@建国:即使他真的嫖妓了,他也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即使真的反抗了,也不能把人打死啊!别他妈说没打,没打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没打能死吗?
@春红:嫖娼罪不至死,但是身为人大代表,还硕士学位,国家培养了这么多年,还没有怎么为国家效力,就开始堕落了,往长远看呢...!没什么可同情的!
@刘晨:我记得是不是有提到当时警官并没有亮证,是不是我记错了,如果真的没有亮证那不反抗才怪了,看看解救吾先生这部电影就知道,不出证件就说是警局的结果被绑架了
@地狱黑黑的 : 嫌疑人妄图逃跑抗拒抓捕,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非常危险的,你看黄海波,薛蛮子,王全安他们乖乖配合一点事都没有
@洋洋:现在中国的警察有时候很差,真的,上次把我无缘无故的派出所带回去了,而且是我正准备去上班,在路上,就坐了好几个小时就把我放了,没事了,可以走了,还把我手机卡弄坏了,投诉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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