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13年,家住山东东营市的王先生被东营市人民医院诊断为主动脉肿瘤。由于病情危重,王先生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由于此前王先生购买了重大疾病保单,于是他联系到保险公司,希望得到赔付,自己可以用钱来做手术。结果,保险公司却不理赔。保险公司的依据是,重大疾病的理赔规定是必须要先实施手术,才能理赔。而这,也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是大陆保险公司的惯例。
内地:患上重疾 不一定能立刻获赔
在内地,保险公司在重疾险的赔付上,制定了许多苛刻的要求。不管是在诊断方法上,还是在治疗方法上,都有很多限制。比如,做微创手术,支架不行,必须开胸;得了肺癌,诊断方法是穿刺活检不行,必须手术切片……不得不说,有这些条条框框,都未从客户利益的角度考虑。比如上述案例中,病人手术需要钱,可保险公司赔付原则是先手术再理赔,而病人又必须先支付手术费,医院才能做手术。到头来,病人仍然面临着经济上的窘境。
香港:重疾一旦确诊 立刻获赔
试想,倘若患了重疾需要立马手术治疗,肯定需要一笔费用。如果不能及时拿出,那必然会耽误治疗。内地保险公司必须是被保人做了手术后,才能赔付,而香港则是,一旦病情确诊,被保人能提供相关医学诊断证明,便能得到赔付,拿着赔付的钱去进行治疗。毫无疑问,和内地的重疾险比起来,香港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显得更加人性化,真正做到了为客户着想,最大限度的保障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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